[新聞] 台人加入解放軍 最重判死刑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7-12-05 15:03:55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人加入解放軍 最重判死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人加入解放軍 最重判死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審查通過王定宇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
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圖為王定宇審查《勞基法》的情形。(趙雙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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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5日 00:53迌什禤伈
周毓翔/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l3Q8SE7.jpg
王版初審條文將投共也納入外患罪後,台人若成為解放軍,同樣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
。圖為解放軍在內蒙古朱日和訓練基地進行操演。 (新華社)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綠委王定宇所提《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付朝野
協商;關於外患罪的部分,新增「敵人」,王定宇認為中共統治領域被憲法視為「大陸地
區」,不在「外患罪」範圍,因此提案加上「敵人」,讓共諜也適用外患罪。
共諜、投共 納入外患罪
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對兩岸有「一國二區」之規定,涉嫌共諜者只能以違反《國安法》判刑
,但綠營人士向來認為《國安法》判刑較輕,主張依《刑法》外患罪判刑。
王定宇認為,我國防軍備及國安政策主要都在防止中共武力侵犯,「該國事實上確為我國
在世界上唯一之『敵國』無誤」,但是司法實務上卻將其視為我國的大陸地區,無法適用
外患罪的「外國」、「敵國」,因此修法。
但是王定宇又說,為避免陷入統獨爭論,外患罪的通謀對象新增「敵人」統括,「敵人」
也可以包涵伊斯蘭國等組織。
王版初審條文明訂,通謀外國、敵人致使他國、敵人與中華民國開戰、或使中華民國領域
屬於他國、敵人者,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將投共也納入外患罪後,中華民國國民若
成為解放軍,同樣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洩密給外國或敵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持保留看法表示,確實有很多人對共諜的刑度都有意見,不過如果只是
強化刑度,現行《國安法》、《國家情報工作法》、《陸海空軍刑法》、《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等都有規範,也有刑責,《國安法》已在研議加重刑度,如果認為刑度不夠可以從
此著手。
如此修法 兩岸更緊張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也擔憂,「敵人」的認定可能在實務上有問題,法官、檢察官在處
理案件時還要認定是處於交戰還是武力對峙,過去沒這樣的個案處理「敵人」,可能會有
困擾或疑義。
藍委吳志揚說,「外患」本身就有「國與國」的意思了,且《國安法》等對於共諜都有相
關規範。他認為這案子大概就是王定宇「提爽的」,儘管送出委員會,執政的民進黨應該
也知道這樣修法有困難。
吳志揚提醒指出,兩岸現在氣氛緊張,這種修法恐怕會讓在兩岸活動的人更陷入肅殺之氣
;尤其是李明哲目前還在大陸,如果此舉激化兩岸對立,致使大陸檢察官上訴求處更高刑
又該如何?實在沒必要製造機會讓陸方提高敵意。
(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p3ZZqd
5.備註:
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為我大台灣
最大假想敵
加入該國軍隊
當然是不可原諒的
求處死刑很合理
小魯我當國民法官時一定判死刑!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17-12-05 15:04:00
來啊五樓加入臭包莖黨
作者: ABCcomputer (十萬伏特)   2017-12-05 15:04:00
看看連戰...
作者: leoqqqoel (leoqqqoel)   2017-12-05 15:04:00
樓下超想的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7-12-05 15:04:00
所以嘛 五隻羊真替李明哲 著想阿~~~
作者: kevinlai (Good job!!London)   2017-12-05 15:05:00
高級軍官投共合理,百姓投共這違憲了吧
作者: Qoo20811 (我沒有暱稱)   2017-12-05 15:05:00
這條法不知道能判多少星星
作者: timlin (RoseBud)   2017-12-05 15:05:00
自由即奴役 民主即獨裁
作者: ZaneTrout (帥氣火迷)   2017-12-05 15:05:00
敵人很模糊耶
作者: edward40812 (甘草治禿頭)   2017-12-05 15:05:00
投共本來就應該槍斃
作者: f130097955 (本篤)   2017-12-05 15:05:00
作者: ww578912tw (邱風弱業)   2017-12-05 15:06:00
最後一句 中屎水準
作者: liao18 (1)   2017-12-05 15:06:00
快把中國難民抓起來
作者: patentstm (暖暖苗圃沒有樹...)   2017-12-05 15:06:00
終於做也件像樣的事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12-05 15:06:00
用台灣國的法律 砍中華民國的百姓
作者: ccachen (moto)   2017-12-05 15:07:00
那這樣放棄台籍改陸籍的 不就半隻腳在棺材
作者: ota978 (流星)   2017-12-05 15:08:00
真的玩起來 死的是台灣人更多李明哲
作者: zerowingtw (.....)   2017-12-05 15:08:00
哈哈哈哈~~~到時候中國打過來~~~小瑛跪地投降怎麼算?
作者: voyhanxu   2017-12-05 15:08:00
加入不入流的軍隊該自盡而不是判死刑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變)   2017-12-05 15:10:00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合憲結案
作者: TWOOOOOOOOOO (給妳2億)   2017-12-05 15:10:00
戰狼中隊
作者: FuYen (赴宴)   2017-12-05 15:12:00
退將:閱個兵先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7-12-05 15:12:00
一堆9.2卻沒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12-05 15:15:00
因為共產黨可能會亂抓人 所以我們連共諜都應該輕判?這什麼邏輯啊
作者: BerserkerAxe (織織)   2017-12-05 15:16:00
女鶯丸 會不會 被 維尼熊
作者: freef1y3 ( )   2017-12-05 15:16:00
最後一句是承認李明哲案是中國搞的政治事件了
作者: jctang (Big GG)   2017-12-05 15:17:00
廢死聯盟快來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7-12-05 15:18:00
回歸祖國大日本帝國,引皇軍入台灣,讚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12-05 15:19:00
中國法律還怕激化喔? 直接關到消失都司空見慣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2-05 15:21:00
應該最輕判處死刑才對吧
作者: excia (Afei)   2017-12-05 15:22:00
呵呵 護航共諜的是什麼人
作者: jeter17 (smart1599)   2017-12-05 15:22:00
而且就是公然與台灣人為敵人人得以誅之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17-12-05 15:26:00
唯一死刑吧
作者: gulugulupp   2017-12-05 15:26:00
沒事兒,繼續領退休金
作者: andrewyllee (吉他吉他)   2017-12-05 15:28:00
有做事給推
作者: forever99013 (Re)   2017-12-05 15:28:00
我覺得可以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17-12-05 15:28:00
明的不行那如果是偷偷加入呢?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7-12-05 15:28:00
前解放軍士兵史明表示:
作者: TigerLily   2017-12-05 15:30:00
軍官比照辦理會更好
作者: DLHZ ( )   2017-12-05 15:30:00
最重 哈哈哈 記你兩支申誡都嫌多了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7-12-05 15:33:00
潛伏的特工要判死嗎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7-12-05 15:33:00
綠色納粹不意外
作者: yaurtusn (擎天崗小牛)   2017-12-05 15:34:00
那以後到大陸的人,對岸看那裏不對就弄個職銜那就....軍職職銜 GG?
作者: excia (Afei)   2017-12-05 15:36:00
外患罪最高死刑 要看具體罪行是什麼 不是加入就判死刑 狗報你在怕什麼
作者: LordOfCS (喔耶!!!)   2017-12-05 15:43:00
可以溯及既往嗎?吳斯懷那種垃圾殺一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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