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748號解釋宣告禁止同婚違憲,
也是好一陣子了,
請問民法到底什麼時候才要修,
照這樣看來,
就是要等到明年同婚議題再遊行一次,
然後萌萌再出來被酸一次,
執政黨再出來挺同一次,
9.2再出來耍寶一次,
然後還不一定會修法
為什麼一例一休這種背負罵名的法都必須強渡關山,
而一個違反憲法、不合時宜的法確依舊要規範著社會,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12-03 11:50:00五樓沒希望了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7-12-03 11:53:00太廢 沒討論價值
修了有同志老闆會給你好處嗎 當然是一般資方給的好處多啊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12-03 11:55:00修了會比一例一休更減票房 所以不敢修吧不過 不到二年後 剛好大選前 該來的也跑不掉
他們自己都不在意了,你替他們煩惱幹什麼?反正他們的婚姻,不需要法律保障忠誠,只要能保證拿到錢就行了再出來遊行?是要再拿襪子套屌出來說「幹未成年人爽」嗎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3 12:00:00
你這樣討論會讓兩邊撞牆 討論不起來
同婚就有錢拿就好了,可能他們的婚姻觀就如一些女權份子說的「婚姻就是合法的賣春」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12-03 12:18:00還好大法官有先見之名,訂下2年為期.不然..等到民國200年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12-03 12:30:00我也覺得大法官有先見之名,剛好選在大選前,讓dpp自己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