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資會議沒有用嗎?不要讓文青騙了你喔

作者: slave623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7-11-29 11:28:40
魯妹所在的媒體前一陣子正好出了一個勞資會議懶人包,
形式和何欣純委員的「不要讓文青騙了你」有87%像,
雖然魯妹並非文青,也不想對號入座,
但看到何委員對勞資會議有這麼多誤解,
還是希望能分享一些採訪過程中看到的實務經驗,
讓何委員知道現實生活的勞資會議長怎樣。
【懶人包】一場勞資會議一場空?
https://goo.gl/kbtD9o
http://bit.ly/2AfoehC
※ 引述《kiahuor (就這樣吧)》之銘言:
: 勞動小六法真的是好東西,人人都該有一本!
: 1. 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是勞方自己選喔,如果資方指派或造假,就可以去勞工局告他。
: https://imgur.com/Cr7hcUo
其實前面smalltwo大大都講得很清楚了。
儘管辦法中有訂出勞工代表產生的細節,
但翻遍整部辦法,
卻找不到「若由資方指派或造假」必須負擔什麼罰則。
讓我們看一下勞動部先前的函釋吧
https://imgur.com/fSyvyJx
「如資方確有刻意拒不執行勞資會議決議情形,
已涉有違背勞資自治、誠實信用原則。」
違背勞資自治、誠實信用原則,然後呢?????
沒有然後了。
意思就是「阿我知道他這樣好壞壞,我已經罵他囉,end。」
大家可以想像去勞工局告資方會有什麼下場了吧!
: 2.勞資會議勞資雙方要輪流擔任主席,資方的提案勞方要過半同意才可以。
: https://imgur.com/jdyX1dk
委員圖片下面的辦法字太小,
重貼讓大家再看一次。
「第19條
勞資會議應有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之出席,協商達成共識後應做成決議
;無法達成共識者,其決議應有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勞資會議代表因故無法出席時,得提出書面意見。
前項勞資會議未出席代表,不列入第一項出席及決議代表人數之計算。」
實際上,第19條只說「勞資雙方代表個過半出席」,
並不是說「勞方過半同意」才可以做成決議,
開會的勞資雙方人數相等,
就代表勞方的決議容易通過了嗎?
讓我們看看嘉基工會的例子吧,
嘉基工會理事長趙麟宇是一名醫師,
在醫院中已經是講話較有份量的人了,
但他卻說最早在工會成立前,
他盡了一切努力爭取當勞工代表進去開會,
那次會議勞方提出「旁聽董事會了解年終獎金發放事宜」,
該場會議由於有兩名資方先離席,
最後通過勞方提案,
當勞方享受著這得來不易的勝利時,
資方卻以「當時資方代表人數不到規定,決議無效」否決決議,
這讓他對勞資會議失望透頂,
決定自組工會爭取權益,
但組成工會之後能不能推翻勞資會議中對勞工不利的決議呢?
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 3.資方要延長工時或實施彈性工時,公司如果沒開勞資會議,最高罰100萬喔
: https://imgur.com/IXbmrtu
: 大概是這樣
: 希望大家瞭解,感謝。
這一條法令指的是「沒開勞資會議就更改勞動條件」的罰則,
並不是「勞資會議亂開或造假」的罰則。
也因為公司知道不開勞資會議逕行更改勞動條件會有罰則,
所以很多公司要更改勞動條件的時候就召開「一次勞資會議」,
達到目的之後就再也不召開了。
像是家樂福工會、美麗華工會在爭取不要變形工時及加班費時,
都碰到資方拿出N年前的勞資會議記錄說「當時你們同意了阿」,
但先不論會議可能造假的部分好了,
就算當時真的是勞工自主決定的,
N年前的勞工可以代表現在勞工的心聲嗎?
當這一波修法打算將許多重要勞動條件開放給勞資會議決議時,
就聽說許多人力顧問公司早就蠢蠢欲動,
準備大發所謂「勞資會議財」了。
再說說前陣子,普來利工會合法罷工,
卻遭到警方衝撞封鎖線、逮捕工會幹部。
就連法令上有保護的工會幹部都敢動了,
更何況是什麼保護都沒有的勞資會議?
這些實際狀況,想請問何委員看到了嗎?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11-29 11:29:00
高調
作者: duck78803139   2017-11-29 11:30:00
不好意思喔! 冥禁黨那些立院瘋狗都在大便中
作者: devilkool (對貓毛過敏的貓控)   2017-11-29 11:30:00
你發這篇文會做不了功德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11-29 11:31:00
吱障:亂講你一定是9.2,不然要投狗民黨喔
作者: ted886tw (AINOMIO)   2017-11-29 11:31:00
功德…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1-29 11:32:00
哪有這麼麻煩...光勞工代表就可以把你搞掉了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11-29 11:32:00
跑攤資方不讓上台就嚇到修法的立委,有夠可悲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7-11-29 11:34:00
何委員應該不至於不知道 但還是出來混淆視聽而已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7-11-29 11:35:00
超可怕的...一些噁心的台灣老闆 絕對會濫用
作者: loveve5566 (PAVONEPOI)   2017-11-29 11:36:00
可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1-29 11:38:00
然後造假的罰則你要去敲法院告偽造文書而不是去勞工局告偽造文書還要順便附帶民事去推翻老子會議的結果
作者: a59876324 (辭職一拚)   2017-11-29 11:39:00
推,得讓更多人清楚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1-29 11:39:00
勞工局啥的 醫 點 屁 用 都 沒 有不過這都是老闆真的蠢到用造假的方式搞才有用
作者: drigo   2017-11-29 11:42:00
肥迪,你看你表姐何欣純啦 
作者: pio (皮歐)   2017-11-29 11:58:00
立委都在忙著護航金主沒空看啦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7-11-29 12:00:00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11-29 12:01:00
作者: SCID   2017-11-29 12:01:00
高調推
作者: leftching (狐狸大人)   2017-11-29 12:02:00
這才是現實
作者: immi1112 (mimi)   2017-11-29 12:10:00
專業推,真的很需要這種實務上的打臉經驗分享
作者: nforcex   2017-11-29 12:15:00
作者: aegis91086 (xo91086)   2017-11-29 12:18:00
高調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11-29 12:20:00
作者: opman543   2017-11-29 12:22:00
這才是狗屎爛蛋的"現實"
作者: cons (一年後)   2017-11-29 12:27:00
作者: NICKHSINE (法MAN)   2017-11-29 12:28:00
高調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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