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he New York Times
2.完整新聞標題:Vietnamese Bloggers Get 7 Years in Jail
for Reporting on Toxic Spill
3.完整新聞內文:(略譯)
越南的生態浩劫再增犧牲者,22歲的越南部落客因報導台塑河靜鋼廠排放有毒廢水事件,
被判刑7年。
在簡短的密室後,河靜省法院判越南部落客Nguyen Van,因反國家宣傳
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台塑所有的工廠於河靜海岸排放氰化物,造成海洋生物死亡,並導致居民生病。
汙染範圍長達約193公里(120 miles),是越南有史以來最大的生態浩劫之一。
在六月時,另一位報導汙染事件的部落客 Nguyen Ngoc Nhu Quynh,才被判處
十年有期徒刑。
對於汙染事件,台塑被判賠五億美元。台塑並曾公開道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nytimes.com/2017/11/27/world/asia/vietnam-nguyen-van-hoa-blogger.htmlh
5.請問:
斷人漁獲生計,毀人家園,使人生病,再順便害你被關個7年十年。
榮登Reddit 世界新聞版首頁,奪得5萬8千個讚(圖證:
)。
這種台灣企業可以稱為國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