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低消100」3人點餐湊305元!咖啡店PO文

作者: TTDEarl (努力~~~!!!!)   2017-11-24 09:05:11
看了這一篇新聞的推文後真的覺得非常的好笑啊
一堆人說店家差 這是什麼情況????
店家的內規就是每個人消費100元
這應該在店內菜單上就有公告的
你要進去這一家店消費就遵守他們的消費規則很難懂嗎???
一堆人在那說店家不會做生意之類的
如果今天開先例由人為決定行不行
那後面就不用有規則 人治就好了啊
真的覺得有夠好笑的
再換個角度想
今天這簡單的規則要求配合都一堆人不遵守了
在那吵一堆慣老闆不遵守勞基法的是在哭屁啊
約束別人可以 約束自己不行
有沒有那麼慣的
※ 引述《hello456 (好無聊......)》之銘言:
: ETNEWS新聞雲
: 「低消100」3人點餐湊305元!咖啡店PO文公審爆姓名…網戰翻
: 有咖啡店業者在臉書發文,稱近日有一組客人上門消費,明知店內規定「個人低消100」
: ,但3人卻用餐點湊到305元,還堅持「305除以3不就一個人一百」,讓他氣得將這組客人
: 轟出店外,不料對方卻跑去對面店家抱怨。事後,店家氣得PO文公布客人姓名,結果反被
: 網友痛批沒品,引發論戰。
: 業者20日透過臉書粉絲專頁「靠北奧客」匿名PO文,稱店內規定「一人低消100」但知名
: 電台主持人近日帶著2名女性上門消費時,不僅在店內坐了20多分鐘仍不點餐,經提醒後
: 還只點了「兩杯咖啡一塊鬆餅」硬是湊到305元。
: 業者指控,當時服務生上前提醒「一個人低消是100,不是金額除以三」,豈料對方竟不
: 斷跳針回應「305除以3不就一個人一百」,讓他氣得當場把人全部轟出去,豈料一行人仍
: 在店門口碎碎念,還跑到對面滷味攤抱怨。
: 文末,業者氣憤向知名電台主持人嗆聲:「先生,低消=最低消費,看得懂嗎?我管你是
: 誰,看不懂不要來好嗎?公眾人物勒,以為你有特權嗎?」
: 許多網友看完後不僅沒有聲援店家,反而留言狠酸:「店家快公佈你們的店名跟店址,我
: 不想踩到你們店」、「他如果沒有自報名字耍特權,你直接把人家名字報出來這行為的心
: 態可議」、「你們店有餐點剛好100元的或相加剛好100的嗎?一定沒有,硬性要人點到一
: 百一定都會點超過的,這種店我通常都不去的」。
: 還有人批評:「很不好的店家,感覺差勁到爆炸了,請公佈店名,來台時絕不到訪」、「
: 設定低消的原意是為了確保坐著的人是來享用食物,並不是真的每個人都要花到一定金額
: 吧」、「老闆也太不會做生意」、「是你才有問題吧,他點到300元有錯?他是不能請客
: ?!一定要看到3個人都掏錢,你才甘願?」
: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店家做法並沒有錯,留言力挺:「一人低銷100很難懂嗎?不喜
: 歡不要去啊」、「傻眼,奧客就是奧客!平均人頭低消跟個人低消都看不懂!?」、「
: 看完這篇留言覺得臺灣奧客特多不是沒道理的,果然鬼島,一堆妖魔鬼怪」、「呵呵奧客
: 真多,只有奧客不知道自己有多奧」、「笑了,釣出一堆奧客來留言」掀起論戰。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24/1058432.htm
作者: uj2003 (Suzumiya)   2017-11-24 09:06:00
出來了
作者: neil136 (neil1336)   2017-11-24 09:06:00
臺灣電台素質不意外阿
作者: chocolater (摸哩ACB~~)   2017-11-24 09:07:00
出來了
作者: violegrace (雷姆雷姆雷姆)   2017-11-24 09:07:00
你開店是來做生意還抓賊的啊??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11-24 09:07:00
反串吼
作者: shane520573 (abchurte)   2017-11-24 09:07:00
出來了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7-11-24 09:08:00
出現啦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11-24 09:08:00
https://i.imgur.com/i0S9Nbl.jpg 是一個有天眼通的朋友呢~格局菜單都一清二楚
作者: ispv7   2017-11-24 09:08:00
有規定不代表有規定詳細清楚明白 店家沒規定詳細怪客人囉?
作者: beartsubaki   2017-11-24 09:08:00
所以這宗生意 這店家最後沒接啊 都把人轟出去了
作者: qaz1530wsx (大象起飛lol)   2017-11-24 09:09:00
你就是店長吧幹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7-11-24 09:09:00
你就是那個慣老闆
作者: gobby3958 (狗鼻)   2017-11-24 09:10:00
辛苦了下去領錢啊
作者: 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2017-11-24 09:10:00
喔~~~
作者: Gossiking (八卦王)   2017-11-24 09:10:00
規則怎樣清楚你倒是說說
作者: Jwfsm (Jwfsm)   2017-11-24 09:10:00
哈哈哈
作者: NoNuclear (學店菜比八)   2017-11-24 09:11:00
廠廠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17-11-24 09:12:00
幹您良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7-11-24 09:12:00
所以你就是趕客人還po文討拍的店長?不要自爆好不好
作者: cabama (口可)   2017-11-24 09:15:00
老闆是你?這篇把老闆調出來了......呵呵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7-11-24 09:15:00
垃圾老闆 祝你倒店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7-11-24 09:16:00
台灣本來就人治情理法沒聽過?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7-11-24 09:17:00
你會被奧客噓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7-11-24 09:17:00
推 Leesanity
作者: cabama (口可)   2017-11-24 09:18:00
你規則跟我說了,我不消費,還要被公審,是店家問題還是顧客問題?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17-11-24 09:18:00
是店長嗎?我絕對不會去你家消費哦,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7-11-24 09:19:00
1000,0,0是你老闆還會不會用規則趕人你說說看啊
作者: Dannyharry (訣別)   2017-11-24 09:19:00
每樣餐點金額都是99元,你是不是每個人都要點兩份?
作者: uj2003 (Suzumiya)   2017-11-24 09:19:00
簡單啦 500 500 65 趕不趕人 阿不是不要人治?
作者: dilation (dilation)   2017-11-24 09:20:00
請問店家資訊?小弟誠心請教^___^
作者: yyc210 (UHBIJNOKM)   2017-11-24 09:21:00
'個人'低消就是個智障規定
作者: ghostforever (呃)   2017-11-24 09:21:00
自以為
作者: widec (☑30cm)   2017-11-24 09:22:00
三個人消費三百不行膩
作者: bq99 (4321lin)   2017-11-24 09:22:00
三人想均分食物,除以三有達一百,合理
作者: justiceyes (Justice)   2017-11-24 09:22:00
貴店寶號地址,不妨說來參考參考
作者: widec (☑30cm)   2017-11-24 09:23:00
三個人消費295再來靠北不尊守規定啦
作者: nashill13 (Archer)   2017-11-24 09:24:00
靠北奧客上根本都是學店工讀生或啃老開店族再吵氣pupu的樣子,你真的不是老闆嗎 XDDD
作者: jack250802 (咕咕鐘)   2017-11-24 09:27:00
可憐
作者: aa384756 (yst)   2017-11-24 09:28:00
開大了 不爽不要去
作者: uj2003 (Suzumiya)   2017-11-24 09:33:00
還 不然咧??? 你是來做生意還是______的阿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11-24 09:34:00
500,500,65最好會趕走客人....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7-11-24 09:37:00
笑死XDDD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7-11-24 09:37:00
真可憐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7-11-24 09:40:00
真的資方XDhttps://i.imgur.com/msPhJ9S.jpg
作者: yoyozero   2017-11-24 09:42:00
真資方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7-11-24 09:42:00
怎麼不提供一下在哪開店?我看也不是什麼有品質的店吧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7-11-24 09:43:00
拿勞基法比?店家制訂的87內規,請問有任何公權力嗎?zz違反勞基法雖然政府垃圾只重罰2萬,請問違反低消罰多少台灣慣老闆的嘴臉-我訂的你們要遵守,政府訂的關我屁事
作者: MiLuDaiBoom (臉粗脖子紅)   2017-11-24 09:45:00
阿所以是哪間啦 講的你7pupu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7-11-24 09:48:00
??
作者: osan (我也喜歡郭雪芙!!!!)   2017-11-24 09:53:00
每個人都吃,每個人都付錢不就到達一百了,還是你要規定客人不能分食?
作者: best0811 (御六)   2017-11-24 09:55:00
釣魚 不意外~
作者: osan (我也喜歡郭雪芙!!!!)   2017-11-24 09:58:00
我真的覺得,你要護航前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腦袋,不然真的臉被打歪還要說是出了練臉皮的
作者: watchmeisyou (生活要改變了嗎)   2017-11-24 10:02:00
不合理的要求 噓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7-11-24 10:03:00
好奇怪,怎麼都不敢報店名啊?很丟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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