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禁養寵物的社區管委會與其支持者大多立場為:
1.寵物無法控制何時吠叫,如貓發春會很吵、像嬰兒哭鬧。
這種立場真的ㄏㄏ,你都說像嬰兒哭鬧無法忍受,
那怎不直接禁住戶生嬰兒或代養嬰兒呢?
嬰兒也無法控制吠叫,不是,我是說哭鬧,
餓起來尿起來便起來分貝量遠高過貓發春。
2.寵物毛髮與便溺會造成社區衛生疑慮
好啦,姑且當嬰兒是邱yee生的可以忽略毛髮問題好了,
嬰兒就一定會乖乖便溺在廁所或尿布完全不外漏嗎?
3.寵物有可能會有傳染病
嬰兒也可能會有傳染病啊,這到底?
首先,本肥也很討厭無樑飼主放任寵物隨地便溺、臭,或者是其吠叫聲,
但是一碼歸一碼,諸如此類舉例,在寵物上找得到的缺點,
幾乎嬰兒都有威力加強版的。
為什麼不是鼓勵住戶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帶來一些可能的負面影響,
然後禁止住戶打炮不能不戴套,
結果現實世界怎麼好像相反過來?
況且我最大問題是,姑且不管法令怎麼立,
嬰兒與寵物應是屬於相同問題,
正常而言要就是兩者歡迎,不然就是兩者拒絕,
就算是歡迎寵物禁止嬰兒的我也覺得很奇怪(雖然台灣好像沒這種案例),
怎麼會搞個禁止寵物容忍嬰兒這種類似海洛因合法、安公子不合法的奇怪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