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5個小孩要養」 他第6次酒駕求減刑遭駁回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7年11月18日 上午12:06
陳姓男子第六度酒駕被警查獲,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毫克,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有期
徒刑九個月,陳上訴並以「有五個小孩、老婆、岳父母要養」,希望法官憫恕,高院發現
他本案被逮後,不到三個月又兩度酒駕,認為不值得同情,駁回上訴定讞。
「有5個小孩要養」 他第6次酒駕求減刑遭駁回
據了解,陳姓男子「新增」的這兩件酒駕案,一件一審判刑九個月,他不服上訴高院,另
一件仍在一審審理中。
陳姓男子今年二月二日酒後開車上高速公路,被國道警察查獲酒駕。
陳姓男子在法官開庭時表示,他已知道錯誤,現在已經有改了,只喝了一瓶啤酒;他還有
五個小孩要養,實在沒辦法去服刑。
陳還表示,他被捕時並沒有撞傷人,和一般同類的案件相比,他認為他的判決量刑過重,
希望高院法官能以刑法第五十九條「犯罪之情狀可憫恕者」,減輕他的刑責。
高院審酌,陳在本案前就有五次酒駕紀錄,之後又被查獲二次酒駕,可見他不顧政府三令
五申禁令,完全漠視公眾行車安全,惡性不輕。
高院指出,原審已考量到陳姓男子的家庭經濟狀況、犯後態度,判他九個月徒刑並沒有濫
用裁量權,也沒有違背法令。
陳自稱「沒有前科、素行端正、子女眾多」,但高院發現他前科累累,且認為這幾年來酒
駕造成的悲劇不勝枚舉,情況無可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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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其他人就沒小孩要養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