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人夫翻牆偷吃女鄰「口交不算通姦」判無罪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7-11-08 15:32:01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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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去年偷吃黃姓女鄰居,還互傳「穴穴很癢」、「不要讓我老是抄傢伙對
你」等鹹濕簡訊,被楊妻發現提告通姦。楊男、黃女辯稱兩人只有口交、沒有性交,橋頭
地院認為口交不符合通姦罪「性器官接合」的構成要件,今判兩人無罪。
楊妻今年10月間已與楊男離婚,她提告指出,與楊男結婚10餘年,不料黃女明知楊男已婚
,竟在去年6、7月間與楊男在住處通姦,並提出兩人LINE通訊對話記錄,包括互傳「穴穴
很癢」、「不要讓我老是抄傢伙對你」、「XX妹妹愛打炮」、「如果你身材是那樣,當然
每天找你打砲啊」等曖昧話語,以及傳送生殖器、衣著較少或口交照片等,橋頭地檢署調
查後將楊、黃各依通姦、相姦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楊男、黃女都坦承有口交行為,但楊男辯稱,他未與黃女有實際的性行為,
兩人Line對話都是空談,不是真的。還說,他認為性行為是性器官的接觸,就他的認知他
跟黃女沒有通姦;黃女也稱只有幫楊男口交1次,沒有作性器官接觸等。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現行《刑法》第239條之通姦或相姦的構成要件,必須是性器官接
合,本案楊男與黃女雖有口交、以器物進入他人性器等性交行為,但並非性器官接合,因
此判兩人無罪。仍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所以同婚通過之後,同性配偶受不受刑法通姦罪約束?
除罪化不除罪化是一回事,受不受管束又是另一回事
同婚精神保壘,婚姻平權大平台該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吧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11-08 15:32:00
ya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11-08 15:32:00
那肛交呢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1-08 15:32:00
可以告民事,刑事告不成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1-08 15:32:00
為何口交不是性行為?
作者: AngelsDemon (你媽把你養大跑去當太監)   2016-11-08 15:32:00
只有性交沒有口交
作者: RRADA (HIRO)   2017-11-08 15:33:00
楊男、黃女 結果你要跟我討論同性婚姻????
作者: harry3875 (哈利参霸氣武)   2017-11-08 15:33:00
麻煩去估狗通姦除罪化的情形嗎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1-08 15:33:00
以後大家都知道該怎麼偷吃不會被告了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7-11-08 15:33:00
通姦跟性侵的認定標準不同耶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7-11-08 15:34:00
優質台男
作者: FFMay (一起運動吧)   2017-11-08 15:34:00
奇怪怎麼以前教不是這樣
作者: saadrupbn (ASH神手)   2017-11-08 15:34:00
所以 半套店也不算違法了欸
作者: RRADA (HIRO)   2017-11-08 15:34:00
上次我搭捷運跟坐對面的正妹對到眼 她就怒告性侵了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11-08 15:35:00
法官除罪派的
作者: wake7078 (KK)   2017-11-08 15:35:00
口腔器官/消化器官/性器官 看來甲甲幹你 也無罪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11-08 15:35:00
呵呵 法匠
作者: dodonpachi (CuLiZn)   2017-11-08 15:36:00
那指姦也應該無罪了
作者: iamhcy   2017-11-08 15:37:00
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作者: iamheavy (but not heavy.)   2017-11-08 15:37:00
缸交算通腸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7-11-08 15:38:00
那是性行為,而非"姦"兩者的差別請看高院會議結果
作者: reexamor (gtc)   2017-11-08 15:39:00
外遇刑法本該除罪化 用民事就夠了吧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7-11-08 15:39:00
除不除罪化是一回事,受不受約束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TANGBAR   2017-11-08 15:39:00
喇叭店合法化
作者: berryc (so)   2017-11-08 15:40:00
性交易才該除罪化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7-11-08 15:40:00
總不能通姦罪只用來約束異性戀及雙性戀,不管同性愛吧
作者: sai1268 (....)   2017-11-08 15:41:00
理組發問,法官要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說謊?
作者: kent88899589 (白哥)   2017-11-08 15:44:00
小恐龍露出馬腳了嘿嘿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爾)   2017-11-08 15:46:00
可是強姦不需要性器交合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7-11-08 15:48:00
強姦罪現在叫妨礙性自主,裡面用的字是"性交"
作者: jhbgybj123 (GGININDER)   2017-11-08 15:49:00
通姦除罪
作者: stvn2567   2017-11-08 15:49:00
司改大成功
作者: moneydream (錢夢)   2017-11-08 15:50:00
他們律師教的不錯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11-08 15:50:00
你覺得該修法讓同性也有通姦罪,還是去刑化比較好?看這個判例,用這招異性也是不受約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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