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2017年11月08日 10:08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 /綜合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沒錢養小孩少女墮胎 聯合親友誣陷男友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女高中生,前年與楊姓役男交往,一星期後發生關係,初嘗禁果就懷上孩子,但
楊男表示沒錢也不願意養小孩,少女只好動手術拿掉孩子,疑心有不甘,少女私下串通親
友,指控未滿16歲楊男就與她發生關係,幸好共同友人留下少女誣陷證據,楊男獲得無罪
。
《蘋果日報》報導,前年還在當兵的楊姓男子與少女交往,一星期後,情侶倆在屏東老家
掃墓時,發生性關係。疑因不滿為了男友墮胎,雖少女發生性行為出於自願,但她與家人
、友人串通好說詞,堅稱男友在她未滿16歲時發生關係,要告楊男未成年性交。
但少女和楊男的共同好友看不下去,反蒐證錄下少女要求陷害楊男的證據。經友人套話,
少女大方承認和楊男發生性行為時已年滿16歲,對話全被手機清楚錄下。
法官據錄音檔判斷少女陳述自然,再找回親友訊問,每個人都支吾其詞,直說自己忘記確
切日期。因罪證不明確,法官判楊男無罪,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08002054-260402
5.備註:
自2016以來每天都有台灣男孩被誣告性侵的新聞
台灣男森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