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公寓大樓的人都知道,有些人渣就是喜歡把自己家裡的臭鞋破鞋擺在外面,
一點不覺得這樣子會阻礙到別人行走,更有甚者,連盆栽都擺在門口,是怎樣?
空間已經不大了,還佔用公共空間,要是有什麼緊急狀況阻礙了逃生路線出人命
的話這些自私的畜牲要賠嗎?還有另一種,就是以為自己他媽的唱歌有多好聽的
白痴,愛唱卡拉OK是你家的事,一堆人渣一到了假日或晚上就他媽的大放送,
搞得附近所有人都不得安寧,不知道的還以為這些人渣家裡天天死人每天在那裡
靠杯靠木的,一點自覺都沒有.
台灣人是不是都普遍沒有尊重公共空間的自覺?一堆低能兒都把公共間空間當自
已家裡一樣,完全沒有顧慮到別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