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連上12天班 我們會嚴格把關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7-11-07 08:31:25
其實R,台灣從以前到現在都是...
立法過嚴,執法隨便。
法律都是規定到有如專利權一樣。
知道門路的就很好避(如機車二段式左轉),
政府不讓你避的時候就給出解釋信函(如補稅)。
既然規定那麼嚴,也不抓,不如就全面大鬆綁啊,很難違法就沒有抓不抓的問題。
立法應該讓執法單位能爽爽過,這才是最高指導原則。
執法很累風險又高高der~~
不要為難咱們想安穩的作到退休的執法人員好嗎?
※ 引述《firebm (..F.I.R.E.. BM)》之銘言:
: 一例一休開罰 全台僅35件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94095
: 哈哈~
: 才全台僅35件開罰~
: 難不成還都很遵守勞基法才導致開罰這麼少~開罰這麼少又何必修法
: 搞不好還上下交相賊勒
: 連開罰都這麼少又可能會上下交相賊~還期望能把關的多好勒
: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銘言:
: : 2017-11-07 00:13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台北報導
: : 行政院昨拍板七休一將改「有條件放寬」
: : 行政院昨確定「一例一休」修法方向,針對「七休一」有條件放寬,將增加中央審核機制。勞動部昨天說,會透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勞動部的審查機制,僅針對「特殊時節」、「特殊情況」予以放寬,強調連續上班十二天是特殊的極端案例,「不會是常態」。
: : 勞動部主任秘書陳明仁昨說,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清楚各行業的運作特性,因此交由其判斷各行業是否有開放「七休一」的必要;勞動部則針對放寬後,是否影響勞工的身心健康、權利及福祉等進行評估。透過雙部會認定,更能確保放寬的必須性,也能維護勞工權益不受侵害。
: : 陳明仁說,例如逢年過節時,部分行業可能有加班需求,這時企業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映,主管機關評估可開放後,再由勞動部第二層把關。如此後續進入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階段,雙方就能以此為立基進行討論。
: : 陳明仁強調,連續上班十二天是特殊時期才有的極端案例,且即使相同行業也未必所有個別企業都會有放寬需求,不會強迫所有企業的作法要一致。
: : 至於勞團擔心勞資協商流於形式,也有學者建議勞資協商應納入第三方公正人士,但陳明仁認為有討論空間,因第三方是否可變成仲裁角色,還是造成更大問題,恐有待釐清。陳明仁說,工會與勞工的勞權意識要提升,培養工會的協商能力,才能維持較長久穩固的勞資關係。
: : https://udn.com/news/story/11475/28020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11-07 08:32:00
就失能政府。 只要你有錢有關係 立馬有小路可以走
作者: whwuhwu (???)   2017-11-07 08:34:00
相信政府會嚴格把關我沒老二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7-11-07 08:34:00
就是只想貪污不想作事,很好理解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7-11-07 08:35:00
缺德蔡渣 騙票綠色國民黨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7-11-07 08:35:00
做給........看
作者: mirza (張良)   2017-11-07 08:36:00
謝龍介對不起,,
作者: coollfd (Qoo..)   2017-11-07 08:46:00
親中賴清德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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