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衛福部長:醫師業務過失 不該負刑事責任

作者: wavelet (0)   2017-11-07 00:54:41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801394
衛福部長:醫師業務過失 不該負刑事責任
為避免醫事人員因憂心醫療糾紛,進行防禦性醫療,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醫療法
第82條」修正草案,衛福部版本盼刪除醫師「過失」致病人死傷之刑責,也就是醫師故意
致病人死傷才需被關。因條文有爭議,召委裁示將6個修正版本送出委員會,改交朝野協
商。
提出修正版本之一的立委邱泰源指出,醫師面對急性病人,必須在時間壓力下做出急迫判
斷,不可能慢慢思考,但醫糾氾濫,愈來愈多醫師寧可執行防禦性醫療,也就是採藥物等
保守治療取代高風險手術,高風險專科也無人願涉足,以致內外婦兒科人力空窗。
「防禦醫療絕非病患之福,不能把醫師當成預備犯案的罪犯。」召委林靜儀說,她是產科
醫師,過去為搶救產後大出血婦人,全院動員,但現在醫院面對類似個案,只擔憂會被告
,「我對這個念頭的浮現感到深深的悲哀。」
林靜儀感嘆,很多醫療爭議是溝通不良,或病患家屬無法面對醫療結果的情緒衝擊,卻讓
以救命為天職的醫事人員,在隨時成為「預備殺人犯」的高壓下,消滅職業熱忱。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現行醫療法條文中,醫師業務過失需負刑責,但他認為,「故意使病
人死傷才需負刑責」,不然憂心過失,使醫師對醫療業務有如驚弓之鳥,是不健全的法令
,有必要除錯。
不過,立委吳玉琴說,醫療有高度資訊不對等,醫糾對於醫事人員可能是千分之一,但對
病人及家屬是百分之百,所以醫療行為刑責限縮不能和病人權利保障脫鉤。
吳玉琴提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正在擬訂中的「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
,盡快讓立院下個會期可審議,以確保病家權益。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說,民眾只是要一個真相,呼籲主管機關建立好「非訴訟化機制
」的配套措施,協助醫病保全證據,執行好院內關懷,讓醫療鑑定先行於訴訟,才是解決
醫糾纏訟的方式。
備註:
幫你治療我還得承擔背負刑責的風險?! 沒關係...大家來互相傷害啊~
作者: HiranoMiu (美宇ちゃん)   2017-11-07 00:55:00
這要看實際狀況8ˊ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7-11-07 00:57:00
這方面的資訊是極度不對等,就算過失,病患也不會知道
作者: robrob99 (梁龍)   2017-11-07 01:01:00
極力搶救>植物人>醫療過失 放棄搶救>推送來太遲>沒事
作者: heci1941   2017-11-07 01:02:00
假如未來有類似更加強版的google眼鏡(ps:能夠全程完整攝影紀錄手術過程),那醫師們願意在手術執行時,配戴嗎?(即:一種類似行車紀錄器的概念)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7-11-07 01:04:00
不管有沒有故意過失,結果不好先 再說的狀況需要改變
作者: cc02040326 (茶包)   2017-11-07 01:06:00
衛福部難得講人話 馬的
作者: heci1941   2017-11-07 01:09:00
(其實行車紀錄器,是意在保護雙方吧)
作者: ljmk1246 (ljmk1246)   2017-11-07 01:12:00
醫生在面對病患都覺得自己是神 醫不好才說自己又不是神
作者: GodVoice (神音)   2017-11-07 01:18:00
三樓說的好 要是我 寧願自己安全~~ 病人排後面
作者: psy792 (七逃郎)   2017-11-07 01:21:00
危險都不救 誰倒楣?
作者: heci1941   2017-11-07 01:23:00
所以goole眼鏡這方案,醫界願不願意接受啊。這也是醫師保護自己不會被病人亂告而受害的一種自保方法吧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24:00
吳跟朱在講幹話跟鳥話,病家要的從來都不是真相,要的
作者: BlackCock87 (霸氣黑屌)   2017-11-07 01:25:00
拼了命救你還怕被關 誰要啊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26:00
是醫療遮羞費,就跟工廠外要環保遮羞費的一樣,只要是
作者: VOLK11 (VOLK)   2017-11-07 01:26:00
個人也不贊成刑事責任
作者: BlackCock87 (霸氣黑屌)   2017-11-07 01:26:00
Google眼鏡到底有什麼屁用阿 就說了下醫囑在很緊急的時候難以全面顧及阿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27:00
要不到他要的價碼錢或是不是他要聽的,就算是真相他們
作者: minimio (澪)   2017-11-07 01:27:00
人力空窗...最大的問題還是制度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11-07 01:27:00
民事上,還有一些家屬會藉機勒索,求償天價有時候,只要醫生照醫療流程病人的病況有時還是會有變化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28:00
也不會認為並接受那是真相的~~光看新聞跟社會版就知道
作者: VOLK11 (VOLK)   2017-11-07 01:28:00
沒有什麼病,醫療過程是完全沒風險
作者: Yanten (WHAT!!!!)   2017-11-07 01:29:00
現在醫院刀房都有攝影機一堆再拍好嗎?怕被病人亂咬啊
作者: VOLK11 (VOLK)   2017-11-07 01:29:00
那如果法律訂太嚴,的確有些醫生是防衛性醫療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30:00
更別說還有都和解、錢也都拿了還繼續去醫鬧的
作者: VOLK11 (VOLK)   2017-11-07 01:30:00
那真的救急但有風險的藥就不用
作者: heci1941   2017-11-07 01:30:00
google眼鏡方案,也不是不讓醫師完全不能犯情有可緣的錯啊。紀錄的影片交由第三方公正醫師們判斷,假如是情有可緣的犯錯,那就沒事啊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31:00
而且全程攝影也沒用的,不說現在有的醫院診所早就全程錄影錄音留證據了,患者還是都會賴說醫生沒說了或聽不
作者: VOLK11 (VOLK)   2017-11-07 01:33:00
這年頭,好心給雷筋的例子太多了只好先求自保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11-07 01:33:00
不醫沒事 醫死你就攤上大事了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07 01:33:00
懂了,而且還是用連幼稚園小朋友都懂的話還敢這麼說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11-07 01:34:00
反正醫生不差這點錢 看看慢性病照樣爽賺要把醫生當罪犯看 那你的命自己救吧.說真的現在醫院律師也請一狗票 沒在怕你們告的啦.摸摸自己懶啪想 醫生不爽醫 雖的會是誰.
作者: heci1941   2017-11-07 01:37:00
我記得,像現在的警察執法,也常都隨身配戴有超小型的隨身攝影機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17-11-07 01:38:00
現在很多醫院高風險病人都不收了,到頭來倒楣的還是病患
作者: Lolipero (舔蘿莉)   2017-11-07 01:40:00
醫師要學習放生的藝術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11-07 01:43:00
醫糾太多,到最後就是不好救的得等死,因為沒有醫生想接
作者: wtf426 (Ayn)   2017-11-07 01:49:00
沒關係喔 去刑花意味更高的賠償價金合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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