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男性侵人妻:她嘴巴說不要但身體很配合

作者: chiafann (NAZZZ)   2017-11-06 13:49:07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人妻美華(化名)因為很滿意李姓業者幫先生住處、公司裝潢,事後請對方一家人吃飯,但後來李男突然聯繫她,泣訴與妻子離婚,她便應邀赴約,想說陪對方聊聊天,結果卻慘遭強壓指侵,事後和丈夫行房時崩潰痛哭,氣得先生提告,而法官也認為李男犯行屬實,依強制性交罪判其3年6月徒刑。
據判決書,李男2015年9月間傳訊息給美華,說自己離婚了,身邊的人眾叛親離,覺得生活很苦悶,希望對方可以到他家裡聊聊,雖然人妻不斷拒絕,他還是不斷傳訊息,表達自己極為憂鬱、沮喪,甚自有輕生意圖,後來突然三天不傳訊息,引發人妻惻隱之心,擔心他會不會自殺,他又再邀對方吃飯時,終於讓美華說「好」。
李男先是約美華到火鍋店,但後來又說突然不想吃,想改吃速食,到了速食店又說人太多,想要買回家吃,而且「邊吃邊聊比較輕鬆」,由於他熱情邀約,最後終於說服對方,然而進門之後,他又說有養狗客廳不好聞,請對方到臥室一起吃,後來聊著聊著,就越坐越近,雖然稱「我又不會對你怎樣」,但仍把人壓到床上擁抱、親吻,無視人妻激動哭喊,最後還指姦得逞。
美華受辱後不敢將事情說出口,但事發兩天後丈夫想要跟她上床,一時之間內心的恐懼與不安頓時油然而生,瞬間崩潰尖叫,經一番追問才說出實情,並和丈夫到警局報案,提告李男。
法院審理時,李男不認性侵,先是說自己和人妻是「情欲流動」,兩人過去曾牽手、擁抱過,後來又說跟人妻是砲友,是被「設局」,稱當時人妻「嘴巴雖有說不要,但身體的動作是配合的」,但法官不予採信,認為美華後來出現「創傷後壓力疾患」的症狀,一個家境狀況良好,又沒有跟他有過節的人,為何要誣陷?再加上訊息記錄顯示兩人並沒有曖昧之情,認定李男犯行明確,且犯後否認犯行,對人妻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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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06 13:49:00
看風向
作者: nt2013 (nt2013)   2016-11-06 13:49:00
拔草
作者: aquaunder (水底下的天空)   2016-11-06 13:49:00
記者大概是女的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7-11-06 13:50:00
夏林清:你也懂情慾流動?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7-11-06 13:50: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derrick1220 (derrick)   2017-11-06 13:50:00
樓下指侵八十路老婆婆
作者: Rsreturn (relly)   2017-11-06 13:51:00
台男不ey
作者: NEX4036 (Ryotsu)   2017-11-06 13:51:00
情慾流動?這不是某私大心理系教授發明的嗎?真沒創意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7-11-06 13:51:00
可憐,指侵判那麼重,可以指侵自己菊花就好啊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7-11-06 13:52:00
指姦到底爽在哪...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7-11-06 13:54:00
推文有公豬崩潰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11-06 13:57:00
人妻那麼好約喔 還可以約到臥室吃東西那個人妻赴約時 本身也是有期待吧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11-06 13:58:00
測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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