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兩岸/林金源:神邏輯:馬關有效 開羅無效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7-11-04 13:10:44
兩岸/林金源:神邏輯:馬關有效 開羅無效?
 1895年,暴徒侵門踏戶,把父親打得鼻青眼腫,逼他和驚魂未定的母親簽下離婚協議書,隨即強迫母親在改嫁同意書上也簽了名。父、母親如不從,暴徒就以殺小孩威脅。兩份文件簽署後,暴徒就大搖大擺的擄走母親。此後50年間,母親被百般凌虐,只能忍辱苟活;父親心如刀割、痛不欲生,但卻束手無策。
 中國時報4日刊登遠望雜誌社社長林金源專文指出,暴徒得寸進尺、貪婪無度,1931年起又無端攻擊未癒的父親,持續搶走家中財物,任意殺害家中活口,如入無人之境。父親奮力自強,決與匪徒做殊死戰,希望一殲前恥,把母親救回來。但直到1941年為止,父親已精疲力竭,仍無法徹底擊敗暴徒。鄰人當中,弱者自身難保,也遭蹂躪;強者袖手旁觀,甚至為了圖利還曾賣武器給暴徒。
 直到與暴徒起了利益衝突,強鄰才決定與父親聯手打擊暴徒。又經過漫長、辛苦的兩年奮戰,暴徒終於顯露敗象。1943年,兩位強鄰與父親聚會,商討如何完成懲暴及擺平暴徒後的社區重建計畫。三人共同發表的計畫中,對這家庭最重要的結論,當然就是被迫從匪且不由自主曾多次扯丈夫後腿的母親,應回到自己家中。1945年暴徒降伏前,又有三強鄰(含前述兩位)再次強調要執行兩年前父親曾參與的社區重建計畫。隨後,暴徒投降。
 專文說,悲劇結束了嗎?沒有。更悲慘的新劇情是:這對貧賤夫妻的小孩長大成人後,不但認賊做父還接受暴徒洗腦,極端仇視親生父親。他說:暴徒擄走母親的過程都是「合法」的,因為有離婚協議書和改嫁同意書為證。他又說:如果不是這段過程,他就無法錦衣玉食,也無法變成有教養的文明人。
 這個不肖子不但不願與父重聚,最近還控訴社區重建計畫違法,因為當初發表此計畫的三人,沒有完成簽名程序。如果無法重回暴徒懷抱,不肖子寧與父親斷絕關係,自謀生活。以上情節,仍在發展中。
 專文表示,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李文正近日質疑國高中歷史課本誤用《開羅宣言》,「替中國提供一中原則的法律基礎及犯台口實」。他說:「根據《開羅宣言》的主張,日本應將台灣交還給中華民國」,「根本是荼毒學生、授中國大陸犯台以口實」。
 教育部說,教科書這麼寫是因為他們曾行文請外交部解釋,外交部表示「《開羅宣言》具有法律效力」。眼見改不了課本,台南市政府遂準備印製(主張《開羅宣言》無效)的「補充教材」給教師參考。其他綠營縣市如果仿效跟進,大概也不足為奇。
 專文認為,《開羅宣言》發布時,獨派大多數尚未誕生,所以來不及反對此宣言。若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台灣也不會走向獨台,後再滑向台獨。總之,台獨興起前,台灣沒人向《馬關條約》獻媚,也沒人質疑《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顯然綠營是為了今天的政治目的,才回頭找昨日的歷史開刀。但他們這種支持《馬關條約》、反對《開羅宣言》的神邏輯,不但他們遭日據殖民的祖先無法苟同,綠營此舉也等於是在3000萬死難同胞的傷口上灑鹽,極其殘忍、不道德。
 專文強調,台獨需要理論,但請獨派饒了《開羅宣言》、饒了1895年以來(包含你們父祖在內)的苦難中國。請綠營另創一個具有人性、符合道德的台獨理論吧。(吳靈芬編)
http://www.cdnews.com.tw/docDetail.jsp?coluid=111&docid=104393534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7-11-04 13:11:00
幻想文
作者: Reisuty (ABCDE)   2017-11-04 13:11:00
說中國苦難? 當心黃安舉報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7-11-04 13:12:00
後來這個父親一直瘋狂家暴,還幹小孩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7-11-04 13:12:00
馬關跟開羅根本是不同層級的東西
作者: Reisuty (ABCDE)   2017-11-04 13:12:00
說起來這傢伙是不是活在七十年前啊
作者: Wtaa (窩塔)   2017-11-04 13:13:00
當初這個小孩 好像也是從別人手上搶來的吼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7-11-04 13:13:00
樓下你說說條約跟宣言差在哪裡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7-11-04 13:13:00
而且很有趣的是 當年滿清有臺灣是打下來的 結果被打把
作者: rexyeah (ccccccc)   2017-11-04 13:13:00
苦難的中國走入便溺的新時代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1-04 13:14:00
開羅宣言有各國締約、簽字? XD! 怎麼黨工走狗文盲至此!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7-11-04 13:14:00
台灣先後被荷蘭西班牙明鄭滿清日本國民黨軍事占領全部都強姦犯
作者: sDwlr (0.0)   2017-11-04 13:14:00
中時報導不意外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7-11-04 13:14:00
臺灣割出去 之後革命又說滿人是韃虜 結果推翻後說是中
作者: Reisuty (ABCDE)   2017-11-04 13:14:00
發文者成為暴徒的走狗幫忙發廢文賺錢,不知羞恥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7-11-04 13:15:00
華民族 再來宣揚臺灣是神聖不可分割 這種邏輯最神了
作者: weijidai   2017-11-04 13:15:00
宣言不就是沒人簽字才叫宣言 有簽不就叫條約了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1-04 13:16:00
這有點錯亂... 快去掛號吧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7-11-04 13:16:00
分不清條約跟宣言,論歷史教育的重要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1-04 13:16:00
中共傳聲筒要各位受中共侵略統治抗美日,你們要嗎? 絕不!
作者: kyle0130 (憲哥)   2017-11-04 13:19:00
割台的原來是中共阿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1-04 13:22:00
中國黨黨工走狗,很喜歡假問,台灣(某地)獨立好不好!?藉此反推台灣不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你娘給狗幹好嗎?此外戰地域,還可製造矛盾、破壞團結。
作者: china016023 (人不瘋狂枉少年)   2017-11-04 13:25:00
和約跟公報都分不清楚還敢出來嘴
作者: husky070 (天草 光次郎)   2017-11-04 13:30:00
中屎必噓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7-11-04 13:33:00
這甚麼邏輯XD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11-04 13:36:00
條約跟宣言?
作者: vQuQv (vQuQv)   2017-11-04 13:46:00
一個條約一個宣言 這樣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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