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騎士撞煞車小黃慘死 運將沒駕照 這樣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7-10-29 13:54:22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29/1230894/
騎士撞煞車小黃慘死 運將沒駕照 這樣講判無罪
2017年10月29日13:23
(更新:網友意見)
計程車張姓運將3年前因酒駕被吊扣駕照期間,仍於凌晨1點多開車載客,途經北市北投區
被騎機車的王家烜追撞,王男拋飛落地身亡,檢方指控張騄無照駕駛,且在車道上慢速行
駛又間歇性踩煞車,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但最高法院認為王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
,判張男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4年9月9日凌晨1點多,張男駕駛計程車在北市北投區承德路7段
中外線車道北往南方向,被騎機車的王男追撞,警方查出留在現場的張男無照開車,調閱
街道監視畫面,認為張男沒打燈就向右變換車道,將張男送辦。
張男堅稱當時載完客人,準備回家,綠燈剛起步就被撞,因為驚嚇繼續前行才會偏右,不
是要變換車道。至於他踩煞車減速,是因王男駛來的機車頭燈很亮,不是在尋找路邊有無
客人要搭車。
檢方指道路交通規則明定除非遇到突發狀況,否則車輛行駛中部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
或暫停於車道,張男卻間歇性煞車,造成王男在後判斷錯誤,張應負過失責任。
不過法官勘驗當地街道監視畫面,確認張男車速雖慢且有踩煞車,但未達間歇性或反覆持
續的程度,反而是王男車速不慢,沒注意車前狀況而直接撞擊張男的左後車身。
法官認為張男無照開車的過失屬於違反行政義務的違規,但無照開車本身與王男追撞喪生
一事並無相當因果關係,一、二審據此判決張男無罪,最高院維持原審判決確定。(黃哲
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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