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遭熟女索1千萬「退休準備金」 醫師開庭自曝召妓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10月28日00:00
吳姓眼科醫師去年簽了10張面額各100萬元支票給黃姓女子,
事後反悔想撤銷,於是打官司自曝因召妓認識黃女,
卻被黃女威脅要告訴妻子,他已陸續給黃女1400萬,
但黃女又要他每年需付100萬「退休準備金」共1000萬,
他被迫簽下支票,因此無效。
但黃女否認召妓說,稱她原是車行老闆娘,
因吳男追求她而與夫離異,離婚後才發現吳男已婚,因此這些錢是吳男給的分手費。
法官認為,不論兩人怎麼認識的,也不論這是退休金還是分手費,
《民法》規定,贈與的東西在「移轉」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
黃女雖拿到支票,但錢還沒匯進她戶頭之前,吳男已表達撤銷之意,
因此判決支票的債權不存在。
黃女可上訴。
中年的吳姓眼科醫師去年簽了10張各100萬元的支票給50歲左右的黃女,
卻事後反悔,向士林地院提起「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他主張因召妓而認識黃女,卻被黃女以此要脅,
他陸續給了黃女1400萬,但黃女還不滿足,
又向他要求要每年給她100萬的「退休準備金」共1000萬,
他因怕妻子知道此事,才被迫簽下支票。
吳在法院審理時,還具狀以
「藝人澎恰恰遭受盧靚以性愛光碟勒索,
海基會前董事長辜振甫遭受鄧香妹母女恐嚇取財的新聞轟動全台」
等名人為例,可見不論是政商名流,地位崇隆如辜振甫,
或是身處五光十色演藝圈的澎恰恰,一旦被人以「將公布有損聲譽的資訊」要脅時,
都不免心懷畏懼,他因希望對方不要公開,才會失去理性判斷,遭對方予取予求。
黃女則反駁吳男的「嫖妓」說,她自稱曾是車行負責人,吳男有次來店裡賞車,
進而追求她,時常送禮物,還說自己日進斗金又單身,要她離婚跟他交往。
黃女告訴法官,她看如此真誠,且當時與丈夫相處不睦,
因此離婚後與吳男當男女朋友,後來發現他有家室,
不滿被欺騙要求分手,吳男才翻臉捏造嫖妓之事,謊稱被迫簽支票。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雙方對於怎麼認識的,各說各話,
但可以確認的是兩人曾經交往,後來為了不要再往來,
簽下吳男須每年給付100萬元「退休準備金」的協議書,
也就是約定「分手費」,法官認為這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為,
但《民法》規定,贈與的東西在「移轉」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
黃女雖拿到支票,但錢還沒匯進她戶頭之前,吳男已表達撤銷之意,
因此判決支票的債權不存在。
黃女可上訴。
(丁牧群/台北報導)
黃女向吳男要求1000萬分手費。示意圖
https://imgur.com/Ym7VVBw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1028/1230389
5.備註: 不遭人忌是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