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7旬夫婦過馬路「遭撞飛顱內出血」 騎士

作者: Oakland (O.A.K)   2017-10-27 00:58:02
甘霖涼~~天涼好個秋 台灣最美的風景,揪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106 年 08 月 30 日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7-10-27 00:59:00
家屬:老年醫療費和喪葬費可以回本了
作者: x04nonesuchx (肥嘟嘟撞破門)   2017-10-27 00:59:00
連結車>>貨車>休旅車>轎車>機車>自行車>>>>>行人
作者: Kona72956 (秋條)   2017-10-27 00:59:00
人要比車凶!!!!!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7-10-27 00:59:00
就讓重機上國道嘛。物競天擇啊
作者: enjoi (enjoi)   2017-10-27 01:02:00
真的這兩天故意試著在沒紅綠燈的行人穿越道,直接走不看車,停在我膝蓋前15公分的車比想像中多超多。
作者: siamese (S邏)   2017-10-27 01:03:00
在台灣唯一會禮讓行人的馬路是台北在高雄綠燈 車子還會對向左轉 變成人讓車 超沒水準
作者: maniac (maniac)   2017-10-27 01:18:00
整個台北就機車不懂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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