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劉世芳:柯P不要狀況外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41:26
台北大眾捷運局
高雄工程捷運局
兩家不同的公司
原來我們商業手段只要看會議記錄
等於合約自動生效。
這什麼鳥常識。
會議記錄等於合約生效。
會議記錄等於雙方要按照著做。
哇 好棒棒,原來會議記錄法律順位那麼大喔
一個商業白痴當立委,大喊干預商業
也鬼扯搭乘人權益
操搭乘人權益就不是政治問題啊
憑什麼台北市民要負擔大筆費用啦
還建立在中央有補助高雄市府。
另外真正商業行為是
要白紙黑字合約underwriting下來
蓋騎縫章 壓印才算生效
拿一個會議記錄要台北市政府買單
天啊我看到了什麼世界奇觀立委?
大概過太爽沒有被電過
然後一堆南部人跟著高潮,看了就覺得南部商業素質太差了。還是北部人比較強(戰
作者: Louis0712 (Louis)   2017-10-26 20:45:00
下一任高雄王指名接班人 你敢嘴?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測試中)   2017-10-26 20:45:00
高雄人:全台灣都欠我們的啦! (搔頭?!這真的不是支那人嗎?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45:00
基本上掛過文號的會議紀錄就是正式公文書了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測試中)   2017-10-26 20:46:00
2700萬叫台北負擔的2000萬很合理 以後台北也叫高雄比照啊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48:00
公司也能發公文 有文號 甚至能電子收發文另外 如果是捷運局 那是政府機關 捷運公司才是公司雖然我不齒吱吱跟柯粉 但實際跟政府打交道 發文後的會
作者: alberthead (阿伯A)   2017-10-26 20:50:00
就不用鬼扯了, 這根本沒簽到市長, 叫做公文?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51:00
議紀錄本來就是呈堂證供的一種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1:00
呈堂證供,有沒有按照採購法成報這決定幾個科級主管可以定下來喔你在護航鬼扯一點我當過一年公務員啦,要吵來啦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52:00
這要看市府幾層決行阿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7-10-26 20:53:00
會議記錄是不是公文跟對市府有無拘束力 是兩個問題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53:00
外局不見得一定要市長簽吧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3:00
採購辦法多少就要呈報,這是掛文過呈報放行採購文案是嗎?你要不要看貓纜 北捷等要不要市長過印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54:00
會議記錄要當成正式公文附件 才算數 實際上 人加發文後都還可以用函覆方式修正發言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5:00
採購就是要行政流程,主官不放行此案,就打回去現在台北市政府柯文哲不同意,就是駁斥會議記錄,主官本來就有審議權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0:56:00
反觀柯市長連會議記錄都拿不出來,國安局派人來拿?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6:00
下面做的決定誰說上面不能推翻會議記錄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7:00
況且會議記錄沒有金額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0:57:00
柯市府還是先把中間人是誰講清楚再來嗆別人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57:00
那就快點函覆給高雄市 修正發言紀錄阿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8:00
你噓得滿腦殘,會議記錄根本不重要修正發言幹嘛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0:58:00
悠遊卡的林姓董事長好像到今天都拿不出一張會議記錄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0:59:00
既然不承認當時發言紀錄跟決議 函覆是起碼的吧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0:59:00
會議記錄能幹嘛啦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0:59:00
這個林姓董事長扯謊也已經扯一年多了,怎麼還拿不出來證據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1:00:00
跟政府打交道 有交情可以私下來 沒交情要發文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1:00:00
Dotzu你最好在講清楚點。我看是你說謊吧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0:00
一邊是白紙黑字,另一邊是視合約為無物,誰對誰錯很清楚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1:01:00
那是不平等條約沒錯 但是當初那可是柯粉與吱吱一致讚揚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1:00
林姓董事長扯的謊,去年就已經駁斥過了,他到現在還在講啊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1:01:00
問題會議記錄不等於商業合約,你是要生效什麼啦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7-10-26 21:01:00
你圖在看一次,左上寫什麼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2:00
當初林姓董事長騙外界說爭取到2400萬折扣,第一時間就駁斥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1:02:00
合約公佈了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1:03:00
不想和你們這些低能兒吵了。合約比會議記錄法律順位還大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1:03:00
兩邊狗咬狗 看了真爽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3:00
講說政治干涉的就是林姓董事長本人啊,又不是議員講的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歐~)   2017-10-26 21:03:00
參考用表就可以打死人??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4:00
白紙黑字的東西都已經寫了,林姓董事長還想扯說那是折扣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1:04:00
Zzz合約出來了你要不要看看合約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5:00
那2000萬當初就是欠2400萬,現在因為發卡量已經不同,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0-26 21:05:00
我覺得先認自己開放一卡通這件事情卡實在啦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26 21:07:00
Zzzzz
作者: lison0917 (里斯雲武昂)   2017-10-26 21:07:00
合約都出來啦,吵什麼吵。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10-26 21:08:00
悠遊卡公司認定的輕軌的「多卡通開通後」又還沒發生當初是2300~2400萬左右,現在已經減到2000萬了還不付已經少了300萬了,還在吵說太多錢,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chuangtzu   2017-10-26 21:10:00
合約>>>>>>>>>>>>>>>會議記錄 幫柯黑QQ
作者: hjchris (J)   2017-10-26 21:11:00
會議記錄又不用雙方簽署,作記錄自high也行啊XD
作者: chuangtzu   2017-10-26 21:12:00
還在嗆柯拿不出會議記錄耶XD 直接拿合約出來打翻柯黑臉
作者: SoFanCy (fancy)   2017-10-26 21:18:00
柯黑不要再廢物了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7-10-26 21:47:00
柯黑臉都腫成麵龜了
作者: ffmx   2017-10-26 21:51:00
你不要看這串沒貼合約就跑來帶風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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