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千億活水 銀行可百分百投資創投

作者: ihaji (愛戀東京鐵塔)   2017-10-25 17:30:06
我不是金融業出生
只是用個普通人的想法來想
如果銀行有意對 自己幹部的 親友、小三、小王 的創業投資
錢給了 親友、小三、小王 (幹部三七分帳)
賺 銀行分紅
倒閉 變呆帳
「因為對方本來就是新創產業 不會經營是正常的」
然後就像兆豐一樣 封存 全民買單
請問如何追究?
不知道顧主委 有何看法?
※ 引述《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之銘言:
: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6314
: 千億活水 銀行可百分百投資創投
: 2017-10-25
: 創投業 納金融相關事業
: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祭出首項利多,為提升銀行業資金運
: 用效率,除了將創投公司納入「金融相關事業」,並把銀行可投資創投持股比率從現行五
: %大幅提高到一○○%,預估銀行可投資創投的總額達一千億元。
: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將開放銀行可百分百投資創投業,預估銀行可投資創投的總額
: 達一千億元。(記者王孟倫攝)
: 顧立雄昨天上火線說明,這項重大政策有兩大背景,首先,目前銀行資金過多,存款放款
: 差距(爛頭寸)達十兆元,放寬銀行轉投資創投公司限制,可提升資金效率;其次,國內
: 工業銀行已陸續轉型商業銀行,為了讓銀行對支援實體產業扮演更積極角色,在風險可控
: 制前提下,鬆綁銀行轉投資創投的限制,以扮演工業銀行的功能,並支持政府策略性產業
: 。
: 持股比 5%放寬到100%
: 現行「銀行法」規定,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的投資持股比率不得超
: 過五%,而財政部一九九八年函釋,創投事業屬於「非金融相關事業」;上述兩項規定,
: 使得銀行對於每一創投事業的持股比率只能在五%以內。
: 顧立雄直言,「五%太低了」,銀行在未能參與經營管理的情形下,過去對於投資創投事
: 業多持保留態度;加上財政部的函釋也頒布將近二十年了,應適度修正調整,因此將創投
: 公司從「非金融相關事業」改為「金融相關事業」,以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 金管會表示,這次政策鬆綁有三大配套措施,首先,銀行直接投資創投事業的總投資金額
: ,不得逾銀行淨值的三%;依此推算,整體銀行可轉投資創投的總額約一千億元。
: 大鬆綁 鼓勵投資五加二
: 其次,比照金控法的規定,銀行及其子公司(創投)對單一企業公司的持股比重不得逾十
: 五%;換言之,雖然銀行可以百分之百轉投資創投,但銀行與創投仍不能持有單一公司過
: 多股權,避免影響到金融本業的經營。
: 不過,如果該銀行集團中僅有創投子公司參與投資,且投資未逾一定金額者,像是「五加
: 二產業」或「文創產業」,若沒有達到一億五千萬元,就不受上述十五%限制。「五加二
: 產業」是指「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產業
: 」、「新農業」及「循環經濟」。
: 另外,金管會表示,為強化銀行提供策略性產業資本,將通函釋示,銀行若直接投資「五
: 加二」新創產業,不必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配合政府經濟發展的證明,以有效簡化
: 申請程序。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10-25 17:31:00
你有這問題不意外.但是你怎不反問.你現在說的事情是否有這個情況
作者: ppp509 (rrr)   2017-10-25 17:32:00
貸款不是有一樣的問題?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7-10-25 17:36:00
外行才會這樣問,金控法超囉嗦的,不是你想轉亂搞就能亂搞一般公司能開子公司來洗X洗訂單,但銀行這種特許行業很難
作者: ihaji (愛戀東京鐵塔)   2017-10-25 17:38:00
金融法超囉嗦的!可是怎麼會要被罰58億????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7-10-25 17:38:00
樓上沒看到顧主委嫌金控法轉投資太嚴格嗎
作者: ihaji (愛戀東京鐵塔)   2017-10-25 17:39:00
銀行這種特許行業很難搞,但是銀行轉投資的有規範嗎?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7-10-25 17:49:00
沒有完整計劃跟錢景 銀行會給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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