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政院同婚修法沒擬全民法版 挺同團體1

作者: sir755 (方先生)   2017-10-25 11:34:56
1.媒體來源:
壹周刊
2.完整新聞標題:
行政院同婚修法沒擬全民法版 挺同團體不接受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10月25日
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大法官五月底釋憲後,行政院展開修法工作。消息傳出,行政院正
在研擬中的不同版本,沒有「全民法」的版本,除了修《民法》,也加上部分的專法。對
此,挺同團體表示不接受。
對於行政院可能提出「民法加專法」的版本,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受訪表示,行政
院版本代表執政黨的態度,沒有全民法版本,表示政府對於同性婚姻有所區隔,且民進黨
團一再表示要等政院版本,難道區隔且不平等就是民進黨的態度?
呂欣潔質疑,目前立法院、行政院由民進黨完全執政,過去黨團總召柯建銘曾主張專法,
由此看來,行政院提出的非全民法版本,很可能是執政黨最後在立院通過的版本,如此一
來,大法官所宣示的憲法平等價值何在?
主責修法工作的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說,現在立法院已有一個全民法的版本。對此,呂欣潔
表示,所謂已有全民法版本,過去執政黨也曾表示只是委員個人版本,並非政院立場。

(撰文:鄭宏斌)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6RQcgS
5.備註:
看來修民法要GG惹...要立專法?
開始選後大跳票?XD...
甲甲真的越看越可憐也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7-10-25 11:36:00
行政院會被潑酸
作者: attis   2017-10-25 11:36:00
有專法就不錯啦 一步一步來
作者: crea0520 (十年之前...)   2017-10-25 11:36:00
真不乾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10-25 11:36:00
甲甲憑什麼跟我們用一樣的?
作者: KTR5566 (KTR)   2017-10-25 11:36:00
煩不煩阿 同性戀跟一般人本來就該有所區隔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0-25 11:37:00
不過幹嘛不修民法+專章 就好
作者: SuperUp (( ̄▽ ̄#)﹏﹏)   2017-10-25 11:37:00
沒100%民法! 小心被潑硫酸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10-25 11:38:00
大概是限制嚴格的鳥籠專法吧,不爽再打釋憲啊( ̄▽ ̄)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7-10-25 11:39:00
專法的優先性高於普通法 國中有沒有學過啊…
作者: call5566me (軟男摳)   2017-10-25 11:39:00
專法比較好修吧 修大法自找麻煩
作者: f124 (....)   2017-10-25 11:39:00
誰管你要不要接受阿 不爽滾回家等兩年再去法院告阿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10-25 11:40:00
不一樣的事本來就不能混為一談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0-25 11:40:00
因為甲甲認為他們跟一般人沒有差別 為何還要在特別立專法
作者: s130350   2017-10-25 11:40:00
如果專法有比較多特權就專法啊,但是這樣有人會森七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10-25 11:40:00
大法官就是最大腦殘。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0-25 11:41:00
所以甲甲團體一職都反對立專法 他們跟大家都一樣喔 糾咪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0-25 11:41:00
不過重點一堆人喊專法,但根本沒人提出專法版本 就是喊爽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7-10-25 11:41:00
同意 兩年後甲甲把中華民國政府告倒 就變台獨惹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10-25 11:41:00
上面屁精都有在倒數結婚了 不知道到最後會不會崩潰潑酸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7-10-25 11:41:00
煩耶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0-25 11:42:00
如果專法 同婚權利>異性戀 反同可能又要跳腳了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7-10-25 11:43:00
權利是能多到哪 頂多多發幾打保險套 啊 甲甲是不用套的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0-25 11:44:00
專法草案沒出來,都是臆測阿 我倒想看草案誰先擬出
作者: houseeatQ   2017-10-25 11:47:00
大法官已經說了要修民法或立專法是立法者的形成自由,這有待更多社會共識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0-25 11:51:00
大法官其實已經講的很明確了,民法違憲+2年期限用哪種法,就是回歸立法程序
作者: x747 (skate)   2017-10-25 11:55:00
要求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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