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人A走日本百貨公司嬰兒車 丟民宿還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2017-10-24 13:25:09
※ 引述《TWOOOOOOOOOO (給妳2億)》之銘言:
: 台灣人A走日本百貨公司嬰兒車 丟民宿還說謊
: 2017-10-24 09:37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 台灣人到日本旅遊做出丟臉的事時有所聞,這次又被爆料說有人到了日本東京玩,居然

: 貨公司的嬰兒車帶回民宿,而且退房了也不講,還跟民宿主人謊稱是自己的,但不要用

: 可以給其他住宿有需求的人使用。
: 一名在日本東京開民宿的台灣人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平常遇到台灣人在民宿

: 破壞、臨時取消、入住當天消失…等情形就算了,但這次留下來的嬰兒車還是西武百貨

: 讓她相當傻眼。
: 民宿老闆po出她和台灣房客姐妹的Line對話內容,當她問說「這個嬰兒車是否是妳們的

: 妹妹回覆說是,還說可以把它直接丟掉,或者留在民宿給有小孩的人使用。
: 不過民宿老闆一眼認出嬰兒車上的logo字樣是西武百貨的,馬上回說,「看這標示應該

: 貨公司的車…」,結果姐姐立即表示,「是百貨公司的忘了還」,妹妹又回說,「對啊

: 姐拿了車就忘了還啦!」
: 許多網友看了紛紛留言說,真的很丟臉,應該是要有借有還,怎麼會忘了還又說是自己

: ?也有人感慨說,這種身教真的很差,「當了媽媽要以身作則,物歸原主,不然以後怎

: 育自己的小孩!」
: 還有人說,她們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實在很誇張,羞恥心都沒了,而且還敢叫老闆幫

: 丟棄嬰兒車,這根本和竊盜罪沒兩樣,竟然還想滅證,下次不要再讓她們進日本海關了

: 至有人認為「台灣人的臉都被妳們丟光了」、「以後去日本借嬰兒車搞不好要押護照了

: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277473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這件事台女是錯的 很清楚
但民宿老闆把客人line對話紀錄 line的大頭照片
po上網路進行網路公審 就是對的嗎?
民宿老闆這樣算洩漏個資嗎??難道没有錯嗎?
民宿老闆看line頭照 民宿主人也是台女?
提供不同觀點 歡迎來戰台女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6-10-24 13:25:00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6-10-24 13:25:00
看日本法規啊 還是你拿台灣法規去罵日本人?
作者: james7890 (零用錢)   2017-10-24 13:28:00
也不看看自己做了什麼事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7-10-24 13:29:00
敢做敢當,她們已經丟盡台灣的臉了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10-24 13:31:00
有沒有搞錯啊?自己都犯法了,還擔心會被公審?偷竊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7-10-24 13:31:00
偷竊吧!
作者: fin2008 (nature123)   2017-10-24 13:32:00
不一定是老闆,那是一個群組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10-24 13:32:00
就是偷竊。記得借,然後忘記還?話都給你們說好了!
作者: fin2008 (nature123)   2017-10-24 13:33:00
全部的對話都在左邊,所以截圖的是其它人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10-24 13:33:00
還敢說忘記還,一般都想趕快還,好嗎?真不要臉到極點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2017-10-24 13:37:00
所以去這間民宿住要很小心 一不小心犯錯 就會被網路公審?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10-24 13:40:00
H大,那叫「ㄧ不小心」犯錯?你覺得這樣的行為是不小心剛開始還說自己的,不要了,後來被識破才改口,好嗎?
作者: neos042 (neos)   2017-10-24 13:41:00
爆x公社最多了,是為正義?還是侵犯隱私?很難界定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10-24 13:41:00
不小心個屁啦!你要帶風向,技術可能要提升!若談侵犯隱私,也可法律途徑啊!如果要維護自己的權益當仁不讓,是嗎?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2017-10-24 13:45:00
是啊 所以這間民宿老闆是網路警察?客人犯錯就應該被公審?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10-24 13:47:00
民宿老闆要怎麼處理,那是她家的事,你不爽,你也可以公審她啊!現在不就是這樣了嗎?做錯事就是付出代價,道歉!他們有嗎?你也可以要求民業者道歉啊?看看截圖是誰?散佈是誰?OK!?但是不要以為這是「ㄧ不小心」的錯誤,如果夠擔當,應該自己拿去還,並向該百貨公司致歉!而不是丟給丟給別人處理!差勁就是差勁!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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