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他約女上摩鐵挨告性侵 幸好「米漿」救了他
3.完整新聞內文: 女子控張男性侵,卻要張男幫她買米漿,檢方認為不合常理。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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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00:03
新北市張姓男子今年5月和一名女網友相約到摩鐵小酌,
事後遭女網友指控趁她酒醉性侵2次,張男辯稱當時曾問女網友
「要不要開戰」、
「做早操嗎?」
均獲女網友同意才嘿咻,否認乘機性侵。
新北地檢署查出案發後女網友曾要求張男幫她買米漿,
言行和一般性侵被害人反應不同,因此認定2人應為合意性交,今將張男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今年5月6日晚間,
年約40歲的張姓男子和一名35歲女網友相約蘆洲一家摩鐵見面、小酌,
事後張女網友指控,她酒醉後遭張男性侵2次,隔天上午張男說要外出買早餐,
問她要吃甚麼,她因感到害怕,順勢請張男幫她買杯米漿,直到接近中午時,
她發現張男都沒回摩鐵,才趕緊報警。
張男則供稱,當晚他曾詢問女網友
「要不要開戰?」
女網友說「好」,2人才嘿咻;
第2次則是女網友主動問他「你還可以嗎?」
他反問「做早操嗎?」,
女網友點頭同意,2人才再度發生性關係,否認性侵犯行。
張男還說,隔天早上他因胃脹氣,想外出買藥,順便幫女網友買早餐,但因藥局沒開,
他才先回家,打算晚點再回摩鐵找女網友,沒想到在家睡完午覺醒來,
就發現警察找上門。
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案發後女網友不但要求張男買米漿,
還頻頻撥電話給張男,並傳訊給張男
「如果你跑掉我就報警」等語,
和一般受性侵害的被害人會恐懼、想脫困、不願再看到加害人的想法、行為明顯不同,
加上女網友雖提出驗傷單,但身體或性器官並無新的擦挫傷或撕裂傷,
因此認定2人應是合意發生關係,將張男不起訴。
(葉晴煦/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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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記得問要不要買米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