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友牽別人的手結婚 她堅為他生下一子挨告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黃姓女子(30歲)和毛姓男子交往4年後,毛男卻突然在4年多前和他人結婚;黃
女明知毛男已婚,仍在3年多前和毛男發生性關係,並於2年多前產下一子。案經毛妻從婆
婆處得知上情後提告。
毛男坦承3年前和黃女在中壢一家KTV包廂發生性關係後就沒有和黃女做過愛;黃女則堅稱
當時不知道毛男已婚。
但黃女在4年前即在臉書上對毛男隱瞞她而與他人結婚乙事寫下「一段感情的最後是你牽
別人的手結婚了,讓我不斷地哭,受傷甚深」等語,且她與毛男有「不然你離婚,要不給
我15萬元拿掉小孩」的對話錄音,桃園地院認為黃女事先已知道毛男結婚了,卻仍與他發
生性關係,並產下一子,依通姦罪判處她和毛男各3月徒刑,可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發稿時間:11:58
更新時間: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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