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4:10:56
※ 引述《arishina (貼吧13級大神)》之銘言:
: ※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沒有跳針 只是閣下根本不了解本案
: 就跟不了解法官
: 就批評法官恐龍 一樣的道理
: 連開車騎車都搞不清楚
: 也能滔滔不絕的討論一個案件的黑白對錯
騎車跟開車根本無關好嗎? 我說了我的判決書很久看的
事故鑑定委員會都認定沒有過失了好嗎?
總比法官隨便找到二條盧正的鞋帶(沒有血跡也沒有指紋)
都能夠當成盧正勒死詹春子的罪證 看一下盧正怎麼模擬現場 全部都是警方在教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bgwu4y6tQ
喔 這還是2000年判的死刑~當時刑事訴訟法已經修法 自白不能當成唯一證據
所以法官隨便找了二條鞋帶 任何人家裡都有的鞋帶 完全沒有比對傷口是否吻合
上面也沒有任何血跡跟指紋 法官直接用A4紙打一打就能說是凶器
這樣也能當成補強證據來補強自白的證據價值 真的是好棒~
法官:蔡崇義
: 我真的對台灣推行陪審制度感到很惶恐
: 國家法律賦予法官審判權
: 就是要法官在法律範圍內做出判決
: 只要他做出的判決是合於法律的
有沒有合於法律也是由另一群法官認定的 都是共犯結構
看一下紀富仁被誣指是東海之狼 被羈押268天 一開始還被烏龍檢察官求處死刑
後來冤獄賠償也被駁回 理由是他自白有性侵所以檢警把他羈押沒有過失XD
但是他是被刑求的 還被警察推往下跪要跟被性侵的女子結婚贖罪
對了 蘇建和申請刑事補償一天也只有1200元補償喔
理由也是因為自白殺人所以自己有過失 不能說是檢警跟法官的錯 但是國家意思意思補償
國家還是沒有錯啦 要是用舊法冤獄賠償的話還拿不到半毛錢 跟紀富仁一樣
只是剛好國家有修法 多了刑事補償的規定
冤獄[賠償]說的是公務人員要有過失才能賠償
刑事[補償]是說公務員人雖然沒有過失 但是國家可憐你 意思意思補償你
哈哈 蘇建和被刑求 全身脫光躺在冰塊 懶覺被電擊棒電的傷痕累累 懶覺再被抹綠油精
驗傷單也有傷 檢察總長也認定有刑求才提出非常上訴
終局判決也說 蘇建和的自白非出於任意性(自白非出於自己自由意志) 結果呢?
刑事補償時 另一批法官又說沒有證據證明蘇建和被刑求
是蘇建和自己要自白殺人 所以他有過失 所以法官沒有判錯 法官沒有過失
因為國家的公務人員都沒有錯 沒有過失 但是國家可憐蘇建和 意思意思補貼他一天1200!
刑事補償案件這還是2013年的事情 少在那邊扯上個世紀才有冤案!
所以蘇建和等人跟紀富仁最大最大的過失 就是沒有去少林寺練金鐘罩鐵布衫
為什麼莊林勳被警察打到吐血就要自白有殺人 他應該要忍~
為什麼蘇建和沒有去找小龍女練寒冰床 這樣警察讓他躺冰塊他才能忍受
蘇建和最大的過失就是沒有去練玉女心經 所以一天只能拿到1200元的補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30054
看一下去年的案件好嗎?
苦主拿出當天去另一家全家的發票提出有不在場證明 也拿出當天錄影給檢察官
結果78警察把錄影帶寫錯日期 烏龍檢察官也沒有再核對日期
把苦主以竊盜罪起訴 後來苦主被鄰居指指點點 含冤自盡
之後申請國賠也通通駁回 理由是苦主自殺跟被起訴沒有因果關係
但是苦主的遺書直接說是因為被起訴才要含冤自殺阿? 怎麼會沒有因果關係?
對了 這還是去年2016年發生的事情 少在那邊說這是陳年舊案替那些垃圾護航
: 那真的沒有治他的辦法
: 只能請立法委員盡快修法
: 委員會鑑定只是輔助判決
: 如果要完全依照委員會報告判決
: 以後交通事故交給鑑定委員會審判好了?
所以法官只要用A4紙打一打就能推翻專業鑑定嗎?
看見法官是怎麼推翻林金貴再審案好嗎?
中研院都已經做出2D回復3D重建技術 證明兇手與林金貴面部有68%不吻合
結果法官只要用A4紙打一打就說[目前3D重建技術不純熟 證據不可信] 就全部排除
榮總的醫師鑑定證明林金貴頭髮生長速度不可能從齊耳過了兩個月長髮過肩
結果法官用A4紙打一打[醫師鑑定技術不可信 每個人的頭髮生長速度不一樣]
太好笑了 別人的專業都不是專業 用A4紙打一打就說別人鑑定技術不可信
就算鑑定技術真的不可信 那也是要找其他專業人士來重新鑑定
不是文組法匠隨便用A4紙打一打就能推翻!
(當然鑑定技術可能不純熟 但法官憑什麼認定不純熟?
只憑法官自己主觀臆測打幾個字 就能駁回別人的專業鑑定 這也很奇怪)
法官要推翻車禍事故鑑定很容易 A4紙打一打就說人家鑑定技術不可信
完全不用任何科學證據!
但是如果法官要栽贓你 隨便找兩條鞋帶 任何人家裡都有的鞋帶 上面沒有血跡指紋
法官都可以說你用那條鞋帶勒死人!也不需要科學證據! 那話都是法官在講!
命案現場留下的菸蒂唾液也是B型不符合盧正的血型
打勒贖電話的指紋也跟盧正不符合 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盧正殺人
唯一的證據只有盧正的自白 但是盧正被違法羈押47小時 已經超過法定的24小時
但是法官說[警察沒有違法羈押 是盧正自己自願協助辦案 他自己不離開]
這不是神邏輯嗎?
如果盧正真的有殺人 跑都來不及 幹嘛這麼熱心協助辦案 協助47小時
協助辦案到最後還自白殺人 真的是好棒~好熱心的盧正! 警察都沒有刑求啦~你信嗎?
明明偵查不公開
偵訊過程旁邊有一個跟案情無關的靈媒在那邊跟死者通靈傳紙條給盧正 暗示他要說什麼
結果法官:
[靈媒雖然傳紙條給盧正 但是盧正眼睛沒有直視紙條
可見得盧正沒有看到紙條 故盧正的自白沒受到誘導]
噗~ 法官好棒 如果盧正都沒有看紙條 那靈媒傳這麼多次要幹嘛 一直傳一直傳
他傳給旁邊的阿飄看喔? 對了 她是靈媒嘛 當然是傳給阿飄看的~XD
: 車頭撞機車右側 就是汽車撞機車
: 難道機車的右側有辦法有向右的動力去撞汽車車頭?
機車三寶自己闖紅燈 自殺式攻擊跑來被汽車撞 這樣汽車也有過失????
這種三寶我看太多了啦 不打方向燈隨便轉給別人撞 又要說別人有過失
那是十字路口好嗎?
行駛車道的機車苦主黃小姐是綠燈直行 她完全沒有超速 即使後來看見轉黃燈
她只是加速通過馬路 她還是沒有超速 是對向車道的三寶自己闖紅燈跑來給苦主撞
機車三寶自己跑來送死 這樣苦主黃小姐還有錯嗎?
如果是你自己跑去給火車撞 你被撞死了 你還要怪是火車撞你所以火車沒有急剎有過失?
你會說你身體右側沒有向右的動力去撞火車 所以是火車撞死你 火車有過失?
: 又是一個看新聞內容就判案的鄉民法官
: 說人家記者不讀書 卻又對記者深信不疑
: 河河
: 送監察院也跟本案根本無關
: 相信你也知道
: 至於他會不會有事我不知道
: 沒事也是大家選出來的人讓他沒事
: 大家一起承擔
你在講啥? 監察院跟司法院的權限就那樣 最後決定要怎麼處罰法官的人也是其他法官
你難道不知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全部都是法官組成的嗎?
周慶光把庭期全部排在二個月退休後 讓自己放兩個月大假
本來已經被司法院追回退休令 也被監察院彈劾 結果案件送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又變成只有二大過 輕輕放下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7503
轉貼部分內文:
司法院決議應予停職,並函請撤銷他的退休核定,成為首位退休令遭撤銷的法官。
不料經公懲會審議後,僅議決記過二次,形同被平反,不但可申請復職,還可再辦退休領
取退休金,也可補領停職三年有餘的薪資本俸,說不定還可以爭取加領退養金。
: 我問你那位被消失的法官有什麼錯?
: 你回文的內容卻是古早以前的黑警黑檢黑法官
: 我也知道以前的法官檢察官很爛
: 警察刑求都能不起訴無罪
: 檢察官都能嗆被告你不認罪就叫法官判死刑
: 莫名其妙的證據都能定罪
: 所以這到底跟被消失的法官有什麼關係?
沒有人說這跟被消失的法官有什麼關係
但是護航的那篇文章提到機車苦主黃小姐是闖紅燈所以有過失
撰文的法官利用被消失的法官這件事情 順便栽贓記者每次都是亂寫
這個我就不能接受 麻煩你去看一下原文
: 蘇建和案最後能平反也是因為有敢於推翻老前輩判決的法官
: 最後才能獲判無罪定讞
: 如果沒那幾位判無罪的法官
: 蘇可能現在都被槍決了
: 證明還是有好的司法官願意做對的事
那是因為速審法立法了 所以基於速審法規定 沒有證據只好趕快判無罪趕快放人
徐自強也是這樣 沒證據又已經被羈押超過法定時效了 法官只好趕快放人~
什麼有好的司法官願意做對的事情 還不是迫於法律壓力
: 現在風向大概就是罵法官就要推
: 其實法院應該寧縱勿枉
: 法學說無罪推定、罪疑唯輕
: 但還是很多法官認為被告一定有罪但沒證據
: 最後還是判有罪
: 這不就是人民的感情嗎?
: 小偷強盜吸毒犯被警察抓
: 大家都認為他是壞人有罪不管什麼大罪小罪都死刑就好
: 誰會去管被告到底是不是無辜的?
: 蘇建和三人是廢死聯盟救出來的
: 不是你救出來的
: 因為廢死聯盟主張廢死想救其他死刑犯
: 被罵成什麼樣子
: 要不是其他法律界前輩發現證據有瑕疵
: 判決有疑點
是司改會發現的 不是廢死聯盟
是法官最痛恨的司改會發現蘇建和案有疑點的!
整天一直跳針~
對了 麻煩告訴我 林金貴案件又是怎麼回事 張月英又是怎麼回事?
都還發生在十年前而已 不是什麼陳年舊案
還有許姓少年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3i4Ur-qsCE&feature=youtu.be
發生還不到十年
撞到人的不是許姓少年 許姓少年是騎機車~目擊證人都說是汽車撞人
但是法官可以神邏輯排除證人證詞
只聽信受害人記下的車號(但是受害人沒記得撞到她的是機車還是汽車 只記得車號真神奇)
法官就說人一定是許姓少年撞的 真的是科科
後來新聞播出後 又出現兩位新證人出來作證 證明撞到人的是汽車
其中一位證人還是把受害人扶起來的人 結果再審也直接被駁回 通通不採信
法官好棒阿 自由心證好強 反正法官愛採信誰的證詞就採信誰的證詞
之前女律師案件 法官說女律師跟客兄感情生變所以客兄證詞不可信
但是女律師母親愛女心切 母親證詞又大大可信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35548
案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認為檢方以莊女有誣告動機而起訴,但莊女指控菲傭竊盜
時,莊女與其夫還沒有離婚等任何訴訟,而余男作證時與莊女怨隙已深,莊母卻作證說當
時並沒有看到余男,採信莊母證詞,認為當時菲傭逃跑,家中珠寶失竊,莊女報案並非誣
告,改判莊女無罪;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判決莊女無罪定讞。
: 現在大家還是認為蘇建和三人就是殺人犯啦
: 所以可以回答我被消失的法官有什麼錯嗎?
: 別再跳針了
沒有人說被消失的法官有錯 但是護航的那篇文章亂用機車苦主黃小姐的案件
拿來栽贓記者每次都是亂寫 事實上 記者就算亂寫也不會害人去死
法官在判決書亂寫 寫得好像親眼看見盧正、蘇建和在殺人
會害他們被判死刑 毀掉好幾個家庭 你懂不懂啊!
https://goo.gl/9Dho9K 看一下原文的王子榮法官寫什麼好嗎?
===王子榮亂寫分隔線======
曾有一篇報導下標為「綠燈直行撞闖紅燈還要賠169萬」,但事實上在該案中,
被告穿過路口時黃燈已經要轉成紅燈,才釀成發生車禍,而非綠燈直行
====王子榮亂寫結束線=====
機車苦主黃小姐乃是綠燈直行 看見綠燈轉黃燈研判即使立即剎車都無法停在停止線前
所以加速通過馬路 她沒有超速 完全依照法規直線通行
還有法匠說什麼經過十字路口不管綠燈紅燈黃燈本來就要減速 這樣急剎車才能剎住
請問是哪一條法條? 看見前面十字路口的綠燈好大好圓 你還會減速到20km以下?
就算現在是時速20km好了 距離停止線只剩下20cm你剎車能剎得住?
整個判決書都沒有寫苦主黃小姐什麼時候看見黃燈 當時機車距離停止線多遠
原告完全沒有舉證黃小姐有何過失 法官都能判黃小姐要賠償 真是78
再看另一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8rACHazcdM
看一下這個新店小黃苦主王賢才 完全綠燈直行 也沒有搶黃燈 是對向機車闖紅燈
結果法官還說小黃司機超速有過失 判刑四個月~
自己不要闖紅燈不就沒事了 難道小黃超速那一點點就會撞死人?
(然後法官也不敢在判決書寫超速多少 每次判決書都只有寫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這樣人民看完判決書就不會發現法官有判錯了 如果只有超速5km 根本沒差)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03/877434
這另一個案件 一審法官還說機車闖紅燈雖然有錯 但是因為是直行車
小黃是轉彎車 所以小黃是轉彎車沒有禮讓闖紅燈的直行機車這樣有錯?
好險二審法官還是英明的 採信鑑定結果 認為小黃司機沒有過失
奇怪 一審法官怎麼會認定闖紅燈的機車也有路權 因為是直行車也要被禮讓?
有沒有法官神邏輯的八卦?
作者: safelyfuck   2016-07-26 16:03:00
法律系都是一堆物數化算不好的有什麼資格要法律保障你法律只該保障聰明人 讓聰明人倒吃甘蔗 人生越來越順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6-07-26 16:04:00
對啊,當初看到數理怕的要死趕快逃去文組
作者: safelyfuck   2016-07-26 16:05:00
保障文組律師要幹嘛 數物化不會算 乖乖來當醫師們的廉價辯護律師吧
作者: Jeff9453 (不要問太多)   2017-10-19 04:11:00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7-10-19 04:11:00
我很想好好跟你討論,不過現在是深夜...我80%的腦細胞在休息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7-10-19 04:24:00
你半夜發沒幾個人看得到
作者: lazioliz   2017-10-19 04:27:00
這篇超嗆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7-10-19 04:27:00
這篇還不到他實力的一半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4:33:00
等一下50歲潘欣榮阿伯又要跳出來率領千萬法匠對我人身攻擊每次法匠道理說不過就一直人身攻擊 真的是有病! 苦主被冤案已經夠慘了 結果垃圾法匠還要嗆苦主活該自己不請律師我操你媽的垃圾法匠跟恐龍法官 拿兩條鞋帶也能當成罪證最好法官家裡都沒有鞋帶 難道法官也殺死詹春子?
作者: killerchi (叔叔腰好痛)   2017-10-19 04:48:00
真的是太晚了 看好久才看完 我信你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4:52:00
有空幫忙高調 不要讓垃圾法匠的計謀得逞 我犧牲半夜睡眠就是要揭發恐龍法官跟垃圾法匠的真面目 我不希望我下一代還要在這種司法制度下生存 憲法明明保障人民平等權訴訟權可是為什麼平民就要一直被羅織罪狀 法官只有遇到魏應充等財團才會真正落實無罪推定(甚至魏應充的詐欺罪也有問題)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5:45:00
法官不意外 用臆測就能當事實垃圾法官和檢察官永遠一堆藉口法官還是沒解釋怎麼從二樓跳進四樓的後陽台法律人都是神人 從二樓跳到四樓是很稀鬆平常可是直至今日還是敲不開再審的窄門幹破台灣司法 就他媽的司法人員藉口最多說人不是神 卻在擔任神的工作 操他媽我看是豬在做神的工作 一天到晚亂猜測當作事實
作者: andrewmiho (愛喝啤酒)   2017-10-19 05:52:00
法官心證最大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5:53:00
整天不照法規審判 判錯又哭哭說責任太大
作者: Akhenaten (兩隻黃鸝鳴翠柳)   2017-10-19 05:55:00
Push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5:57:00
握有最大的權力 卻比照小學生的懲處彈劾 記過根本搔癢 一樣爽退休絕對的權力 造就絕對的腐敗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03:00
按照法匠的邏輯 以後火車駕駛行經平交道也要減速停看聽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6:03:00
反正全民憤慨的判決 還能嗆大眾不懂法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04:00
不然火車駕駛撞到硬闖平交道的機車三寶 這樣駕駛也有過失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6:04:00
先嗆去看判決書 再來嗆去看卷宗就是一直創造你不了解全情 所以你不能批評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06:00
法匠也沒有看過蘇建和案的全部卷宗 怎麼知道蘇建和殺人?法匠的論點只是這麼多法官不可能判錯 而忽略法官共犯體系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6:07:00
法匠也沒看過蘇建和懶叫 怎麼知道沒刑求拜託 從小到大都第一名 怎麼會判錯法官還會跟財團律師唱雙簧呢 講一講就變真的完全照抄財團的答辯狀 即使違背最高法院判例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13:00
法匠:[蘇建和身上的傷勢都是自己掙扎受傷的 警察沒刑求]垃圾法匠竟然會相信蘇建和自己掙扎到懶覺都有傷勢 太棒了
作者: dreamer16 (FOX)   2017-10-19 06:13:00
台灣法官真的一堆想法奇異的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6:14:00
可能法匠的經驗法則 法官在家裡都喜歡電懶叫啊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14:00
我發現這些冤案的苦主 共通點都是學歷低+沒錢沒勢
作者: rinatwo (無)   2017-10-19 06:15:00
你受過專業自電懶叫的訓練?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15:00
如果蘇建和有錢有勢 法官早就落實無罪推定了窮人就是該死 被打到吐血也是自己不去少林寺練功才有過失可悲法匠仗著玩文字遊戲 掌握法條的解釋權 遇到有錢人就用比較寬鬆的見解讓有錢人脫罪 反正法條學說見解這麼多法官就算不用通說判案 甚至直接違背最高法院判例都還是行使獨立審判權 監察院也無從糾舉彈劾沒有用啦 甚至民事庭直接複製貼上刑事庭判決都沒關係明明最高法院判例就說刑事庭見解不能拘束民事庭但到了民事庭 你要求重新鑑定或重新傳證人 法官通通駁回判決書直接複製貼上刑事庭判決 連標點符號都一樣看一下呂炳宏老闆怎麼冤的好嗎? 刑事庭那些證人他完全無法交互詰問 因為他在刑事庭中不是被告 無法驗證證人的證詞到了民事庭 他是被告 但是法官又不傳證人讓他交互詰問說什麼刑事庭傳過了 到了民事庭不用再傳 直接違背民訴規定還不是就是法官自己懶惰不想傳證人 滿腦子只想要複製貼上
作者: FuYun74 (筠筠)   2017-10-19 06:37:00
阿澤......
作者: atbb (愛打籃球)   2017-10-19 06:55:00
太可怕,幫高調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10-19 06:55:00
江國慶他爸當初還跟盧正的家屬一起靜坐抗議蘇建和三人平反後也跑去探鄭性澤的監 替他加油打氣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10-19 07:13:00
這文不推不行
作者: yuexx (yofi)   2017-10-19 07:18:00
推用心
作者: spec55959 (八卦山下智村健)   2017-10-19 07:21:00
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7-10-19 07:22:00
作者: kery0129 (學而後知不足.....)   2017-10-19 07:24:00
作者: zuan (Hello)   2017-10-19 07:25:00
中華民國一堆垃圾法匠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   2017-10-19 07:28:00
台灣法官死刑槍斃一半 無辜的應該很少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7-10-19 07:32:00
推,法官亂判,退休金直接歸零
作者: cookie1115 (大餅)   2017-10-19 07:32:00
用心推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   2017-10-19 07:34:00
法官亂判記點 到達三點 直接無條件死刑 不得特赦這樣才有用
作者: amumugank (Swallow)   2017-10-19 07:36:00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7-10-19 07:37:00
推 難怪社會對司法的印象愈來愈差
作者: Reisuty (ABCDE)   2017-10-19 07:37:00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17-10-19 07:38:00
幫高調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10-19 07:41:00
看完了 感謝資料整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10-19 07:51:00
鄉民法學大師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7-10-19 07:53:00
文組法匠 真的應該關管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7-10-19 07:58:00
所以才需要陪審團啊,只要有陪審團就不會有a4紙冤枉的事情為什麼都不提倡陪審團?????
作者: ruokcnn (Dean)   2017-10-19 08:08:00
推整理
作者: fireghhan (銀河美少(ry)   2017-10-19 08:09:00
推整理,謝謝
作者: BuriBuri (不理不理左衛門)   2017-10-19 08:10:00
垃圾法匠
作者: ptt80357 (Z8)   2017-10-19 08:10:00
有些法官素質真是不敢恭維,無論國內外
作者: mylonite   2017-10-19 08:13:00
文組誤國
作者: ly1752   2017-10-19 08:13:00
90%法官都是吃屎長大的垃圾
作者: cca1109   2017-10-19 08:15:00
作者: agogoman (cocorosie)   2017-10-19 08:20:00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7-10-19 08:21:00
盧正的死刑執行是陳定南簽的
作者: Hanbor ( )   2017-10-19 08:22:00
好文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10-19 08:23:00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7-10-19 08:25:00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7-10-19 08:25:00
妳不是自稱駐非洲外交官?應屆考上醫學系?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10-19 08:26:00
竊盜自殺那案子有印象 那時我還在版上跟法律人吵法律人說要有相當因果關係我說事實就是統計上被司法汙衊有一小部分的人自殺那法律人就一直跳針相當因果關係.說我法盲最後舉了一個爛例子被我抓住笑他,之後說不跟沒知識的我吵
作者: vipgk2002   2017-10-19 08:31:00
賠償與冤獄那段我在想是否判冤獄公務人員有過失對法官前途有害...所以怎樣都要判賠償 這樣無過失升官升等才順利...然後因為人都會犯錯所以互相掩護大家都沒過失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10-19 08:31:00
作者: xhung (xhung)   2017-10-19 08:33:00
推 有些法官根本文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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