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ana ( )》之銘言:
: 竹聯幫橫行台灣幾十年 壞事做盡 卻沒一個政黨敢管
: 住附近的都馬知道哪裡有竹聯幫堂口
: 性侵女學生強逼洗下體 黑幫大哥還反控誣告
: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前年幫1名女高職女學生排解糾紛後哈到她,強逼女學生到公
: 司上班、住進他的家,恫嚇「如果不聽話,殺你全家」,女學生被迫答應後,張男竟開
出
: 「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強逼發生性關係,事後還拉女學生到浴室洗下體滅
證
: 。台北地院日前已依對少年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判張男4年8月徒刑,豈料張男竟反
控
: 女學生涉嫌誣告,不過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 竹聯幫雷堂創始於1988年,與風堂、火堂等長老級堂口同時創立,同屬精神領袖陳啟禮
、
: 「麼麼」黃少岑嫡系堂口,行事作風相當剽悍,綽號石頭的張華茂(現年53歲),原為韓
籍
: 華僑,2、30年前因故離開韓國來台,和雷堂兄弟混在一起,2007年接下雷堂堂主一職
。
: 2015年11月間,張華茂叫小弟幫1名就讀北市某高職的女學生排解糾紛,事後張請小弟
傳
: LINE給女學生,告訴她張要收她為乾女兒。與女學生相依為命的母親得知後,認為張男
是
: 黑社會不妥,連忙帶女兒到張男的公司瞭解狀況,張男仍稱覺得女學生很可愛,想收她
為
: 乾女兒,女學生母親聽完後當面婉拒。
: 張男不死心,一週後要小弟開車到校門口等女學生下課將她載到公司,要女學生在公司
幫
: 忙收垃圾、倒茶水,女學生不願意,張恫嚇:「叫妳來就來,沒有第二句話,妳再講就
死
: 定了」、「如果不聽話,就要殺妳家人」,女學生嚇得不知所措,只好乖乖答應,每天
下
: 課就搭張男小弟開的專車到公司上班。
: 10天後,女學生因交男朋友的事與母親起爭執,張華茂得知後,隨即載女學生返家,強
硬
: 要求她立刻收拾衣服,並揚言要把女學生丟到「矮騾妹」圈子(混黑道的女子),女學
生
: 母女被張的態度嚇到,但女學生仍搖頭表示不要並躲進房間,豈料張男卻衝進她房間要
她
: 收拾衣物去他家住,女學生不敢不從,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女兒被帶走,此後女學生的
一
: 言一行都在張男監控下。
: 同年12月15日凌晨,女學生在張家住了1天,張男就要女學生到他的房間聊天,由於聊
到
: 很晚,女學生很累想回房睡,但張男不讓她睡,還說:「只要不乖,就會用性侵的方式
懲
: 罰並給錢」,同時還問「1萬夠嗎?2萬夠嗎?」,張男見女學生都不說話,索性自訂價
目
: 表「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
: 女學生聽到後大聲回稱:「我都不要」,竟因此惹惱張男,張男怒罵:「我給妳錢,我
處
: 罰妳我也爽」,女學生仍不願意,張男遂違反其意願脫光她的衣物,女學生掙扎哭泣挨
求
: :「不要、停下來」,張男變本加厲性侵女學生得逞,完事後還把女學生帶到浴室用力
沖
: 洗下體,並恐嚇「妳敢講出去就死定了」。
: 隔天(16日),女學生藉故感冒請張男讓她外出就醫,張男令小弟帶她出去後,女學生到
了
: 平時熟識的心理醫師診所,請醫師協助她驗傷並報警。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對
少
: 年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張男。
: 法院審理時,張男雖承認有帶女學生回家住並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沒有恐嚇對方,是為
排
: 解女學生與其母親的衝突,才會提議到他家住,且當時有給女學生鑰匙,她可自由進出
;
: 至於性交部分,他有拿3萬元給女學生,是性交易,並未違反其意願。不過台北地院依
女
: 學生的指訴、其母及心理醫師的證詞,判決張男有罪。
: 張男不服上訴高院,同時對女學生提告,認為她所指控的都非事實,涉犯誣告罪,並請
求
: 檢察官讓2人對質詰問。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未查出女學生有涉犯誣告罪的事由,因此
未
: 讓兩人對質,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
: 不過就在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後,張男也具狀表達要撤回告訴,並表達在法院會與對方談
和
: 解,這起性侵案,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
: http://bit.ly/2idnF2W
: 蘋果
我可以問一下
這種要怎麼定罪阿
感覺好像沒有物證
心理醫生講的話可以當鐵證嗎?
總覺得女學生好可憐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