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民年金「10年補繳期」將屆 百萬人養老

作者: 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   2017-10-15 23:14:01
不知道是哪個天才想出這個政策
根本是懲罰失業者的失業懲罰金,
通常沒有勞保的,不是退休就是失業者,或是學生
叫沒正職工作的人,每個月交錢
這個根本不合理
如果有人申請大法官解釋的話,滿有可能是違憲
就算要交國民年金,應該是要叫目前有正職工作的人交才對
還有沒交錢的人不用罰,要罰他的配偶,也是個奇妙的政策
※ 引述《LT26i (圖書館)》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國民年金「10年補繳期」將屆 百萬人養老金恐打折
: 3.完整新聞內文:
: 國民年金(國保)在今年10月屆滿10年,第一期保險費的「10年補繳期」將屆期,勞動

: 估計將近100萬人欠費,如果不在明年1月月底補繳,將影響國保年資以及養老、傷殘死

: 給付。
: https://i.imgur.com/mmSRet1.jpg
: (中央社/資料照片)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長楊茂山今天受中表示,「10年補繳期」指的是國民年金

: 費繳款單須在10年內補繳,光是第一期保費估計將近100萬人沒有繳交,尚不計其他期

: 先前勞工保險局曾分析,民眾應繳而未繳國保保費,最常見的原因是在轉換工作的待業

: 檔,忘了要參加國保繳保費。
: 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簡稱國保)是為了提供沒有參加任何

: 會保險(如勞保、公保、軍保、農保等)的25歲以上、未滿65歲國民,在生育、遭遇重

: 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後的基本生活都能夠獲得基本保障。
: 今年10月國民年金開辦滿10年,97年所開出的第一期繳款單、後續各期繳款單,都將陸

: 進入「10年補繳期」的最後期限。若未在10年屆期前補繳欠費,欠費期數就不能列入國

: 年資,且影響請領給付的金額。
: 楊茂山指出,國保第一期繳款單繳款期限押在98年1月31日,所以108年1月31日是第一

: 的10年補繳最後期限,提醒民眾儘速補繳,避免影響相關給付。
: 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國內目前有超過340萬民眾是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自97年

: 保開辦至106年5 月止,共辦理核付協助126萬8113位被保險人。
: 其中老年年金給付人數90萬1571人;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人數1萬473人;遺屬年金給付案

: 9萬6708案;生育給付人數10萬8448人;喪葬給付案數15萬913案。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ZpZZGZ
: 5.備註:
: 有工作有勞保公保的人,補繳國民年金就是在幫助弱勢,
: 是一種我有能力幫助他人,是一種社會福利制度,
: 雖然65歲被迫退休後,勞保或國民年金只能擇一請領,最後國民年金會用不到。
: 但想想北歐的高稅制也是類似能者多勞的概念。
作者: brass (黃銅)   2017-10-15 23:20:00
就國家級老鼠會
作者: Drkate (Drkate)   2017-10-15 23:29:00
這政策根本莫名其妙,待業幾個月就要人繳,那就業後錢怎麼不退回來,有繳新的保險了呀!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10-15 23:31:00
因為你可以領到死等到可以領到死 又一堆人問 為什麼不可以早點領 刁民
作者: gibson72 (丹神快拜)   2017-10-15 23:35:00
就算領到 30年後的幣值不知剩多少
作者: ms893030   2017-10-15 23:44:00
你說對了,一失業就馬上寄來國民年金
作者: dinotea (﹃﹄【綠茶】﹃﹄)   2017-10-15 23:46:00
錯 待業一天就要繳一個月
作者: Kouson (煙燻最um最合豆腐)   2017-10-15 23:50:00
政策剛出來時 原本我是支持的 但真的如樓上那樣 從此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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