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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1945到1991年算國民黨「威權統治」? 藍委不滿人權館組織法定義
中國國民黨統治臺灣時期,究竟算不算「威權統治時期」?今(11)日在立法院引起國民
黨立委輪番砲轟。國民黨立委不滿「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針對國民黨1945到1991
年統治期間,定義為「威權統治時期」,展開輪番質詢,強調若要成立人權「博物館」,
應擴大定義將「日據」時期納入。朝野對此無法達成共識,最後經民進黨籍召委蔡易餘協
調,朝野立委同意將該條文及修正動議保留協商後,人權館組織法草案完成審查送出委員
會,後續交黨團協商處理。
立院今(11)日審查「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家人權博物館自2011年訂定籌備
處暫行組織規程後,籌備至今已近6年,在行政院將其組織法草案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
案後,今日由司法法制及教育文化兩個委員會聯席審查。「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
雖然僅五條條文,但其中第二條涉及「威權統治時期」定義,立法說明更明確將該時期界
定於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戰敗投降,至1991年4月30日前總統李登輝宣告終止動員戡亂
時期,因而引發國民黨立委不滿,認為是針對國民黨統治而設定。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先指出,文化部書面報告提到,「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第
二條關於「威權統治時期」定義,源自於民進黨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條文內容,
但現在促轉條例尚未通過,對於「威權統治」還沒有明確定義,她認為在此情況下,無法
審查人權館組織法草案。
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回應表示,書面報告的說明尚未更新,但根據行政院函送立院的「
關係文書」,已直接針對人權館組織法草案中「威權統治」及「不義遺址」等名詞作出定
義,因此沒有王育敏所說人權館組織法「草案」援引促轉條例「草案」的問題。
儘管鄭麗君說明,王育敏仍強調,人權館組織法跟促轉條例有所關聯,目前更沒有讓人權
館組織法優先通過、促轉條例另行討論的急迫性,她以此質詢鄭麗君,為何急於推動立法
。鄭麗君回應表示,今年初至今,已有蘇友鵬、崔小萍、陳孟和三位白色恐怖受難者陸續
逝世,許多受難前輩年事已高,前半生在獄中受苦,出獄後投入人權教育,還有人於人權
館籌備事務中擔任志工,期盼立委支持讓人權館組織法儘速通過,至少讓受難前輩能感到
撫慰。鄭麗君於回應時一度哽咽,不忘強調,「政府應該、也可以做得更多」。
同樣針對「威權統治時期」定義爭議,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則是於質詢指出,文化部應該放
眼「未來」,擴大人權事件定義的時間範圍,如果只是一直專注「過去」,造成「大家心
裡只有仇恨、沒有愛」,永遠無法達到人權精神。鄭麗君回應表示,「正視過去的傷痛歷
史,就是基於愛和同理心,人權價值的本質就是『愛』」,她接著強調,透過人權教育避
免過去的錯誤再次發生,這不但是博物館設立的意義,也是放眼未來的面向,倘若國家未
來能設立位階更高的機構,確保人權於當代的實踐,將會是更好的做法。
今日質詢結束後,聯席委員會即開始審查「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由於對該法案
第二條朝野仍存有爭議,國民黨堅持修改,經主席蔡易餘協調後,將第二條及相關修正動
議保留協商,並於其他條文都獲得共識後,宣布人權館組織法草案審查完成,交朝野黨團
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