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公月給4千元買菜錢 老婆訴離法官不准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2017-10-12 00:49:37
※ 引述《GodGeass (基亞思)》之銘言:
: 老公月給4千元買菜錢 老婆訴離法官不准
: 2017年10月11日08:23
: 有道是貧窮夫妻百事哀。
: 《聯合報》報導,桃園張妻向法院指出,丈夫月薪4.5萬元,每月給她4千元買菜錢,丈夫愛
: 喝酒,薪水經常喝酒喝光,酒後返家還家暴,兒子的學費也不付,夫妻衝突不斷,她以丈夫
: 不顧家、棄母子不顧等理由訴請離婚。張姓男子表示,原本月薪5萬餘元,因公司生意變差
: ,薪水降到4萬餘元,他每天工作12小時,回家疲累不堪,那可能家暴。張還表示,因老家
: 有種菜,才每月給妻4千元買魚肉,所有薪水都用在家裡,且因公司嚴禁酒駕,常派員到站
: 所酒測,抓到就開除,他很少喝酒。
: 社工家庭訪視時,11歲兒子說,爸爸常忙到晚上才回家,「他們有吵架、沒看過爸打媽媽」
: ,法官也查出張姓男子一直有工作,雖收入不高,但對家庭有責任感,因此駁回張妻所提的
: 離婚之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11/1220157/
記者寫新聞都不求證的嗎
用這種方式寫新聞 一看也知道帶風向
老公一個月賺四萬塊 給老婆四千塊買菜
乍看之下 四千好像不夠用
但用懶叫想也知道 家庭開銷根本不可能只有四千
事實上在文中表示 所有薪水都用在家裡
也就是說 其他開銷明明是跟老公拿錢
既然這樣 伙食費給多少 根本不會影響到家裡的吃飯問題
家庭開銷可不是政府預算 編了就要專款專用
買菜不夠 不會從其他開支補過來就好 根本沒差
如果說老公一個月賺四萬塊 四千給老婆買菜 剩下三萬六自己花自己爽
在這樣的前提下 這篇新聞才有成立的可能
法官判決兩夫妻可以離婚 我想不會有人有意見
水費 電費 瓦斯費 電話費 難道是政府幫你出的錢嗎
用這種老公只給四千塊菜錢的聳動標題
意圖給人老公一個月只為家庭付出四千家用的風向
然後一堆人在那邊算四千塊夠不夠吃一個月 真的很好笑
謝謝大家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7-10-12 00:50:00
五樓約甲甲肛肛的錢你要幫出嗎?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10-12 00:50:00
恭喜你,現在加入仇女一族了!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10-12 00:51:00
戰的起來嗎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0-12 00:51:00
這個 id 有人不認得?!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10-12 00:52:00
阿,原來是蘇美,老前輩了
作者: match123 (火柴)   2017-10-12 00:52:00
我一餐四千差不多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7-10-12 00:56:00
作者: FarkU (Bipolar Disorder)   2017-10-12 01:07:00
說到新聞,前輩就是有經驗。
作者: i9100 (i9100)   2017-10-12 01:24:00
原新聞記者都不敢署名了.
作者: RIVERSHAKE (=.=)   2017-10-12 01:46:00
你最好笑 講得好像你有看到 這種事也能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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