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掛] 請問這樣告的成公然侮辱嗎?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17-10-10 03:23:43
※ 引述《bigbird00487 (daniel19960202)》之銘言:
: 事情經過:不久前fb有貼出一個阿公帶兩個年幼小孩到溪邊戲水的新聞,然後在留言區跟某人起了爭執
: 對方:水準真低耶,阿公很難過沒有看到 嗎?阿公是故意的嗎?你在說什麼廢話啊
: 我:XX(對方名)笑死,所以不是故意就不能罵哦?你以後兩個小孩酒駕撞死人或被撞死都不要罵啊,反正酒駕撞死人也不是故意的
: 對方:你在廢幾點的啊,乾我家小孩屁事 你在共殺小啊?要撞也是先撞你
: 對方:XX(我的名) 你最好給我出來道歉!不然我一定會肉搜你請我乾我家小孩屁事桃園人是吧?
: 然後他在他fb版上截我fb主頁+留言區的圖辱罵我三字經,由於他的貼文是設定公開(非好友也可以看),因此我想請問這樣可以提告他公然侮辱嗎?
: 附上截圖,我的名稱:紅色,對方名稱:綠色
: http://i.imgur.com/Iz4FKX3.jpg
: http://i.imgur.com/s1XrfUu.jpg
: http://i.imgur.com/63rmse5.jpg
: http://i.imgur.com/hqq1cus.jpg
:
作者: nekoten (貓天)   2017-10-10 03:24:00
天堂m=垃圾
作者: Luismth (L)   2017-10-10 03:24:00
我愛垃圾
作者: zaLPck (傑克懶覺)   2017-10-10 03:24:00
尼好壞
作者: lhtltyh (lhtltyh)   2017-10-10 03:24:00
原來沒搶到一樓就會換台詞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10-10 03:25:00
這沒什麼好備份的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10-10 03:30:00
你怎麼知道是sony
作者: PAIN5566 (愛彤☆)   2017-10-10 06:13:00
在表特版發意淫文字羞辱別人就像在地下街的遊戲王玩家一樣都是人渣賤種過街老鼠人人都可以撿起甩棍幹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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