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濺血案 綠委提內亂外患罪修法

作者: trashpoking (廢文王)   2017-09-27 07:32:56
以下都是 wiki 抄來了
刑法100條
修法過程事件發展
修法過程事件發展
1990年5月, 為解決解嚴後的叛亂犯問題, 法務部擬修法解套, 初步決定刑法一百條
只修不廢。
1990年10月16日, 立法院針對法務部提出的刑法修正案開始進行審查, 民進黨黨團要
求廢除全部內亂罪章, 兩黨開始就此問題進行協商。
1990年12月, 法務部長呂有文表示, 內亂罪各國都有, 堅持刑法一百條可修不可廢。
1990年12月16日, 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協商達成初步共識, 刑法一百條只修不廢, 時
任立委的陳水扁表示, 只要刪除「意圖」、「預備」等不明確文字即可, 不一定要廢除全
部內亂罪章。
1990年12月18日, 因為前一日立法院審查公務員三法時爆發肢體衝突, 兩黨黨團各自
宣布12月16日針對刑法一百條及叛亂犯減刑達成的協商共識不算數。
1991年5月, 獨立台灣會案爆發,引發各界抗爭。
1991年5月17日, 立法院通過廢止懲治叛亂條例, 其母法刑法一百條修正問題成為焦
點。
1991年5月24日, 民進黨黨團重回立法院(四月間因抗議增額國代參予修憲, 民進黨退
出全國各級議會), 同日, 民進黨黨主席黃信介表示, 刑法一百條有修正的必要, 但不必
廢除, 民進黨立院黨團將開會討論此事。
1991年8月, 陳婉真案引發抗爭, 刑法一百條爭議再起, 民進黨團立場趨於強硬, 達
成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決議。
1991年9月21日, 一〇〇行動聯盟成立, 以廢除刑法一百條為訴求, 要求執政黨在10
月8日前作出明確回應, 否則將於國慶舉行反閱兵活動。同日, 民進黨團同意先擱置修廢
問題, 將刑法一百條修正案送入委員會審議。9月24日, 立法院八十八會期開議, 民進黨
團以廢除刑法一百條為訴求重點, 國民黨團未予回應, 社民黨主席朱高正與民進黨立委就
刑法一百條問題激烈辯論, 互指對方沒學問。9月29日, 李登輝總統邀集十一位各界人士
於官邸參加朝野溝通會談, 會後黃信介表示, 只要刑法一百條修正條文能夠明確明朗, 民
進黨未必不能接受, 但黨內出現反彈聲音。同日, 總統府秘書長宣布, 將由副總統李元簇
召集超黨派刑法一百條研修小組研究有關事宜, 一〇〇行動聯盟成員表示不會參與研修小
組。
1991年10月4日, 刑法一百條研修小組首度開會, 由施啟揚主持, 主張廢除的一〇〇
行動聯盟成員林山田、蔡墩銘、陳傳岳等三人與民進黨立委張俊雄拒絕出席。10月6日,
一〇〇行動聯盟成員與國民黨進行協商, 初步達成「實質掏空刑法一百條」共識, 但林山
田與宋楚瑜都強調未簽字、未交換條件。10月8日一〇〇行動聯盟宣布反閱兵活動暫停,
所有聯盟成員當日將於台大醫學院基礎醫學大樓前和平靜坐, 直到閱兵結束。
1992年2月29日, 刑法一百條研修小組決議, 刑法一百條修正, 只有暴力行為才構成
內亂罪。施明德表示只要非暴力內亂行為不在其他法令借屍還魂, 可接受如此修正, 一〇
〇行動聯盟仍堅持廢除刑法一百條, 主張暴力內亂罪可改加入一百零一條條文, 但部分成
員如蔡墩銘表示可以接受「等於已經廢除了!」。民進黨黨團重申廢除立場。
1992年5月15日, 立法院在民進黨黨團半放水的情況下, 表決通過刑法一百條修正條
文。
1992年5月16日,頒布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條文,為現行之條文。
看到接繼者拿到政權後的作為..資進黨的前輩在哭泣...
當初位置不一樣,現在位置一樣跟支那黨有什麼不一樣?
只不過一個被扣上要統一的帽子,一個戴著台獨的帽子而已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7-09-27 07:33:00
哈哈哈哈哈 不要這樣
作者: drigo   2017-09-27 07:34:00
已故的林山田教授表示: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7-09-27 07:34:00
自己爭取自己廢 的概念?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7-09-27 07:37:00
學國民黨喔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7-09-27 07:37:00
你知道刑法100條的問題在於是思想罪嗎?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7-09-27 07:37:00
顏色不對你會被虛 幫補
作者: INGNI (株式会社)   2017-09-27 07:38:00
樓上沒補到,幫補~~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7-09-27 07:38:00
幾千年來古今中外 從政那有好的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7-09-27 07:38:00
修了先輩真的會哭哭
作者: miller323232 (志偉)   2017-09-27 07:41:00
簡單的說今天台灣的抗議行為在當年都算在內亂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9-27 07:41:00
就統派打傷人就上綱到外患罪 難道不叫思想罪?因為明明就有傷害罪可以用
作者: miller323232 (志偉)   2017-09-27 07:42:00
當年是要解除現在是想要抓起來判刑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9-27 07:42:00
這法立下去蠢吱打人一樣可以適用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7-09-27 07:44:00
先搞懂什麼叫思想犯好嗎?
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7-09-27 07:44:00
意外嗎?賀陳旦都說要讓黨政軍重掌媒體了。 老大哥要回來了,幹。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7-09-27 07:48:00
拿一例一休來吵更好笑,你是還沒搞懂當初到底在辯什麼嗎?
作者: mdm (37.5度的愛情)   2017-09-27 07:52:00
都舉辦遊行了 還思想喔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09-27 07:58:00
呵呵 內亂外患罪 要先辦的是誰呢?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7-09-27 08:07:00
這篇有我當初的主張 http://disp.cc/b/163-9Etf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9-27 08:09:00
蠢吱整天被自己主子打臉
作者: gy206578 (wei)   2017-09-27 08:12:00
之前搞內亂的拿到權力就叫別人不能學他們顛覆國家有錯嗎
作者: bighorse0   2017-09-27 08:19:00
就以前是被用100條,現在突然自己很想用己所不欲,必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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