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很久以前在板上有問
有沒有汽車閃黃燈就可以隨便停的八卦
內文大概就是
有些明明就紅線 但有一堆四輪駕駛閃黃燈就還是直接停下去 根本無視紅線
結果那時被一堆人嗆
說你不懂閃雙黃燈的意思
那就是代表有緊急的事 所以可以無視紅線
停紅線下車買飲料 算急事?
停紅線等接小孩下課 算急事?
停紅線下車去銀行繳費 算急事?
我想對台灣駕駛來講
只要閃黃燈 紅線黃線甚至直接停在馬路中間 都算合法
※ 引述《chiafann (NAZZZ)》之銘言:
: 剛剛也才經過一小段路 大概四公里
: 違停車輛大概5.60輛
: 最誇張的是敦化南路接近圓環那邊
: 居然有人直接在違停車輛旁邊停下 在那邊開行李箱,
: 違停直接佔兩個車道 後面叭成一團,
: 為何台北市違停敢這麼囂張 是警察都不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