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在摩鐵自行脫褲 告男網友性侵變誣告判

作者: tigotigo5566 (鐵劍5566)   2017-09-15 13:02:46
幹!這三小,誣告最高可以七年,為什麼這個只判四個月?
不但要判最高刑度,而且男的應該要提民事訴訟吧。
這種母豬,比詐欺犯還可恥,應該關死他。
母豬母豬,牢裡哭哭,選拎北正解。
※ 引述《loyin1 (Porsche)》之銘言:
: 她在摩鐵自行脫褲 告男網友性侵變誣告判刑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15/1204210/
: 蘋果日報
: 桃園林姓男子及楊姓女子(26歲)相約虎頭山看夜景,隨後赴摩鐵,楊女事後控告林性侵
: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林男供稱,在公園和楊女躺著抱在一起,他伸手摸楊女,
: 楊說怕被看到,才相約赴摩鐵。他洗完澡後躺床上,楊女自行脫掉褲子,兩人親熱結束後
: ,還聊了一下天。
: 林男提出2人事後的Line對話,證實並未強迫對方,檢察官認定非性侵,對林男不起訴,
: 並依職權檢舉楊女誣告。法官認定楊女構成誣告罪,判她4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
: 不能易科罰金可以緩刑嗎?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9-15 13:04:00
好喔 但還是幫你QQ至少這男的遇到了母豬有得幹還平安你幹嘛詛咒那男的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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