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velet (0)
2017-09-15 12:50:15大紀元 https://udn.com/news/cate/2/6639
不滿未罷工也加發津貼 空服員工會提訴被駁回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6月發動罷工爭取空服員權益,華航資方承諾提高空服員
職業工會會員外站津貼及搭便車條款,然而未罷工的「華航企業工會」也獲得同樣的待遇
,對此,桃服工會因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然而法官發現雙方簽約時,協商代
表中有非會員,不符合「代表須為工會會員」的規定,據此認定該協議並非團體協約,桃
服工會敗訴,可上訴。
以華航空服員為主的桃服工會,去年6月罷工後,華航與桃服工會簽署協議,允諾將外站
津貼由3美元提高到5美元、保障空服員休假時間、准許台北報到等措施,並僅限加入桃服
工會的空服員才享有這項福利,但華航事後不僅將空服員的外站津貼一律調漲,並發放獎
勵金等特別津貼給罷工期間配合調度出勤的空服員、地勤人員,並否認與桃服工會所簽協
議具有「團體協約」效力。
對此,桃服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卻被勞動部駁回,桃服工會因而提起行
政訴訟。
法官認為,桃服工會與華航簽署協議時,工會代表有非會員,不符合「以工會會員為限」
的法規規定,縱使勞資雙方達成協議,性質也只是一般集體性協議,而非團體協約。
北高行也指出,桃服工會從宣布罷工到開始罷工,時間僅相隔約5小時,屬於突襲性罷工
,華航需緊急應變以維持營運、避免嚴重影響旅客權益,發放獎勵金給配合調度上班的員
工,是華航合法、合理對抗罷工手段,屬於雇主合法、合理對抗手段,不應視為不當勞動
行為。
對於判決結果,桃服工會表示,勞動部應該盡速修改團體協約法第八條之規定,以平衡勞
資關係,判決結果將會弱化台灣工會的協商與談判力量,使得台灣勞工更難與雇主進行平
等協商。
5.備註:
穿緊身旗袍的女性真的很會算,看了都有點怕...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9-15 12:51:00能平等協商的話 急診會罷工吧? 那多數人應該不會支持才對吧?
是要沒參加罷工的員工以後都無法得到任何加薪或獎金?
勞資爭議處理法54條已經規定醫院不得罷工除非約定必要服務條款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17-09-15 12:56:00
貪婪
作者:
FK56 (幹56)
2017-09-15 12:58:00本來就要有禁搭便車條款,不然你在舔資方懶,別人冒著丟飯碗的風險罷工,真的把人當北七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7-09-15 12:59:00台灣的勞動法規本來就爛炸,工會規定比26還不如,更別說韓國
作者:
hosen (didi)
2017-09-15 13:00:00老闆賺錢為什麼還要分紅給員工?搭什麼便車賠錢時你有幫忙出嗎
作者:
FK56 (幹56)
2017-09-15 13:03:00可以不要分,有種像外商把底薪拉高啊,真的把分紅當老闆的賞賜唷,不就是把該給的薪水扣掉以分紅的名義發,笑死人了連風險都不願承擔當什麼老闆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9-15 13:19:00以後不用冒被黑的危險出來罷工了 等便車搭破壞團結權的招
作者:
kuromai (暮)
2017-09-15 13:21:00嗯,這手不錯,我看臺灣勞工永遠不得翻身了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09-15 13:25:00
Ho應該是老闆吧
作者:
DIDIMIN ( )
2017-09-15 13:38:00有些員工當時扯後腿,結果現在又想分一杯羹
作者:
applexdot (蘋果點點(有毒蘑菇勿食))
2017-09-15 13:39:00勞動法有教 避免搭便車坐享其成廢物勞工 人家冒死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