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家人也深陷其中
但是最近家人不斷的幫seafood辯解,
讓小弟深思不解
讓小弟決定上網查查,依照我手邊查到
訊息(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規定)
十一、申請設立財團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不予許可,已許可
者,依民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撤銷或廢止之:
(二)設立目的或業務項目違反法令、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四)業務項目與設立目的不符合。
(七)其他違反法令規定事項
這幾款應該可以針對這個團體檢舉,且
財團法人財團法人之支出,以應用於與
創設目的有關之活動為原則,且不得於
設立目的外以任何方式對特定人、員工
或團體給予任何不合理或不合法令之利
益。
這次買車事件,據我所知,一台公務車
以及一台私人車
版上是否有熟知這方面可以檢舉財團法
人,救救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