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情侶不該有秘密?她坦白這後 卻被男友拒婚

作者: IceCococaca (嘟嘟魯)   2017-09-12 17:12:39
※ 引述《a467455 (我愛主播)》之銘言:
: 同理可證 台女也不要接受過以下的男人
: 1:曾經約過炮的男的
: 2:曾經嫖妓的
: 3:曾經去酒店跟陌生女子發生過關係的
: 4:仇女的廢物
: 5:看到女生在歐2版發交友文 發站內信想要約炮的
: 因為以狗改不了吃屎的邏輯來看 這些上述男的
: 之後也一定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說真的那篇爆文又不會怎麼樣
現實fb的風向一定是朝女生吹啊
不然去發一篇男生相反的文章
你覺得大家會是罵女的不朝未來看
還是罵男生活該、噁心呢?
所以那篇的推文大部分的人早就看破現實手腳
發洩一下罷惹
不需要麼G動 歐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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