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文言文維持高占比 管碧玲:違法議決

作者: kihizi (Tuzki)   2017-09-11 23:42:57
1.媒體來源: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文言文維持高占比 管碧玲:違法議決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四個調降文言文比例的提案均因未過半數同意,教育部課審
大會直接維持文言文佔四十五到五十五%之原案。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直指,「中等學校
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已架空課審大會權力,讓「原案」享有未經表決的特權,
這是違法議決。
管碧玲表示,因為四個調降文言文比例的提案均未獲過半票數同意,教育部最後未經表
決就採納研修小組的「原案」。這是因為「中等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自
始就架空課審會大會的權力,以「得議決」之文字來規範課審大會的審議權,預留可以
草率處理的空間。
她批評,這種方式完全就是威權心態,不但弱化決議的正當性,也傷害了民進黨的執政
價值。
她引述「高級中等教育法」指出,課審會隱含有超然獨立之特質,不是教育部的行政權
可以指揮的;除了十二位官方代表,其餘均需經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委員審查後,送請行
政院長聘任,其職權就是負責審議課綱。
然而,「中等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卻把法律賦予課審會的權力,用「得」
字架空,顯然違法弄權。她質疑,維持文言文佔四十五到五十五%之原案,是全員無異
議通過嗎?如果不是,又未經表決,就有違法弄權、護航之嫌。
她強調,要是委員有異議而教育部不表決,這個決議就該重審。教育部長與出席委員也
應出面交代清楚。
管碧玲引述教育部新聞稿指出,教育部將分組表決通過的兩案,區分為「原案」和「修
正案」,保護了「原案」不必經過大會議決之特權;這就是違法,因為分組送上來的兩
案,每一案都平等,都需經過大會議決。這就是教育部弄權的細節。
她表示,會去函要求教育部修改「中等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符法律規
定。
管碧玲委員FB:https://goo.gl/hE67DX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90353
5.備註:看來管碧玲直指問題核心,阿教育部是要出來面對沒?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9-11 23:44:00
完全執政就直接處理了啊,放什麼話啊
作者: fedona (Solanin)   2017-09-11 23:45:00
西瓜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7-09-11 23:45:00
FB刷存在
作者: myskyid (myskyid)   2017-09-11 23:46:00
綠畜民代就是廢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7-09-11 23:46:00
兩邊都自己人 要改早就改了
作者: clarencelin   2017-09-11 23:47:00
又是黑箱作業 難怪會通過 教育部還有很多KMT勢力遺毒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17-09-11 23:48:00
坐輪椅啦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7-09-11 23:49:00
管大媽,直接廢國文啦!敢不?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7-09-11 23:49:00
做做表面功夫罷了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09-11 23:52:00
你誰 有點程序概念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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