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明哲罪名-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意義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9-11 20:59:00
※ 引述《BignanaISpig (幸福加油站)》之銘言:
: 之所以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李明哲
: 原因是他認為李明哲為中國公民
: 體現了一個中國政策
: 認為臺灣與大陸同屬一個國家
: 如果是歐美國家或其他國家公民從事相關活動
: 就會以間諜罪起訴
: 李明哲是被看作是中國公民
: 是在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大家暗安
好像很多人都忘記
國民黨的好麻吉
刑法第一百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修正後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
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9-11 20:59:00
淪陷區全部有罪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2017-09-11 21:02:00
中華民國派:我要低調啦~麥修害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7-09-11 21:02:00
我去中國也沒被抓啊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7-09-11 21:05:00
應該恢復懲治叛亂條例 槍斃獨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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