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虐殺老鼠有沒有罪?基隆、台北檢察官見解

作者: kaito1209 (小烏龜)   2017-09-09 11:57:23

無人飼養的動物=流浪貓狗
下次流浪貓狗在你家附近亂大小便
弄得超臭超噁心
大家知道該怎麼辦了吧
嘻嘻
感謝法院幫大家背書
※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 虐殺老鼠有沒有罪?基隆、台北檢察官見解不同
: 2017-09-08 13:2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 呂姓男子弄死一隻老鼠PO網被人檢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依違反動物
: 保護法罪嫌起訴他;法院審理時,呂說,「牠在我的廚房咬東西,是害鼠啦
: !」台北地院審酌認為,這隻老鼠沒有實際被呂飼養、管領,違法要件不足
: ,今天判決呂無罪。可上訴。
: 去年間,基隆地區另一名藍姓男子也同樣虐鼠被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
: 官將藍某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雖起訴呂某,但被法官判決無罪,從 1隻
: 老鼠之死看司法,「2個地檢署的法律見解不同」。
: 台北地檢署指控,去年10月,呂姓男子前後 3次分別將老鼠數隻以倒入裝滿
: 水的水桶中、浸入裝滿水的水桶中、以熱水澆淋等方式傷害已裝進籠子裡的
: 老鼠,導致老鼠死亡;呂PO網, 3個月後被人告發,檢察官查辦依違反動保
: 法罪嫌起訴呂。
: 呂告訴法官,影片是他去年12月到今年1月拍的,「3段影片其實是同一隻老
: 鼠、是同一天的事」;呂說,影片中的老鼠是無人飼養的溝鼠,是有細菌的
: 害鼠,牠會在廚房咬東西,才抓牠並把牠淹死。
:
: 法官勘驗,呂在 3段影片穿著打扮相同,確認「死者」一樣,進而調查呂所
: 殺死的老鼠是否為無人飼養的溝鼠?而無人飼養的溝鼠是否屬於動物保護法
: 規範的動物?
: 判決說,動物保護法所保護的動物,是專指「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
: ,但呂某辯稱,溝鼠是在家中廚房抓到、且無人飼養的,另辯稱牠是害鼠,
: 所以將牠淹死,法官因此認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老鼠是被呂飼養或管領,
: 所以不必處罰。
: 檢方又指控呂誘捕老鼠將牠裝入籠內,老鼠就「被管領」,屬於動保法應保
: 護的法益,但判決認為,任何生活在自然環境中的動物被人騷擾、虐待、傷
: 害前,必先處於被人實力支配下,呂表示抓到老鼠5到6分鐘後就把牠弄死,
: 其行為不構成違法要件。
: https://uc.udn.com.tw/photo/2017/09/08/realtime/3974533.jpg
: 圖為台北地院。 記者王聖藜/攝影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90083
: 吱吱崩潰ㄟ(′‧ω‧‵)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