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宿姑姑家卻上表妹床 色表哥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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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壯男前年6月投宿姑姑家時,卻趁姑姑家僅18歲表妹在房間熟睡時,闖入閨房
性侵表妹,事後表妹報警控訴14歲起就多次被表哥性侵,但新北地院查出被害人長期未鎖
門,且從未向睡隔壁房間的哥哥求救,認定先前12次性行為未違反她的意願,僅最後一次
構成性侵,今依12次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及一次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色表哥3年徒刑。
被告壯男身高近190公分,體重120公斤,平日跟姑姑感情很好,自小就常借住姑姑家,目
前正在軍中服役。
判決指出,2015年6月上旬,壯男為了考駕照,再次投宿姑姑家,卻趁姑丈、姑姑、表哥
不在家,闖進當時已年滿18歲的表妹房間,趁表妹熟睡之際性侵得逞。
事後表妹打電話給男友,並報警控訴她從14歲國中二年級開始,就常遭借宿的表哥性侵,
約每兩月1次,若父母、哥哥在家,表哥則在她房間性侵,若無人在家,則在父母、哥哥
房間性侵她,時間長達2年,因表哥恐嚇要殺她全家,她才一直沒說。
表哥到案坦承長期和表妹發生性關係,但辯稱除了最後一次表妹有反抗外,之前表妹都沒
拒絕,身體還有配合,還說他有時會摀住表妹的嘴巴,主要是擔心她呻吟太大聲,會吵醒
別人。
新北地院指表妹的父親是警察,若真遭表哥恐嚇,為何認為父親無法保護一家人?且表妹
若長期遭性侵,為何承認房間通常不上鎖?此外,表妹房間跟哥哥房間僅一牆之隔,卻從
未試圖呼救?顯然有違常理,因此認定先前12次性關係都沒違反表妹意願,僅最後一次依
強制性交罪判刑,應合併執行3年徒刑;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