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對警砸石遭擊斃!移工團體:執法過當

作者: yoshiki78529 (TheScarecrow)   2017-09-04 16:54:30
很簡單啦,就用情境扮演決定就好,
喊執法過當的低能兒來扮演警察,一位死刑犯扮演罪犯,雙方立生死狀。
場景就跟事件地點一樣,
大略規則如下,假警察有上膛真槍,假外勞有真石頭,場上有一台車,
假警察要用盡一切方法阻止假外勞逃走,雙方可充分利用場上所有物品。
扮演外勞的成功上車逃逸那就免除死刑,
扮演警察的只要成功阻止外勞逃逸那就是證明警察執法過當。
歡迎各左膠來參予此活動,看看到底誰對誰錯。
作者: ce3255666 (三峽韋禮安)   2017-09-04 16:56:00
我其實覺得,寧願讓他逃了也不要射死他,警察腹背受敵
作者: greyyouth (路人)   2017-09-04 16:57:00
為什麼要用盡一切方法阻止外勞逃跑??警察是黑道嗎?
作者: ce3255666 (三峽韋禮安)   2017-09-04 16:57:00
在台灣對警察太不友善,而且這事情看來的確有過當之嫌
作者: lien ( )   2017-09-04 16:58:00
所以讓他把警察打到鼻樑骨折逃走就好 不要追捕是吧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9-04 17:00:00
你這樣假設錯誤應該是 如果當外勞有機會撞死警察就是無罪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9-04 17:00:00
追捕有很多種 美國也不是沒有警車被搶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9-04 17:01:00
不用整天說別人無腦 台灣狀況本來就不太依樣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9-04 17:02:00
腦殘嗎? 比喻錯誤還這麼爽 撞到頭?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9-04 17:02:00
整天叫警察開槍 到時候法院跑不完有比較好嗎
作者: lien ( )   2017-09-04 17:03:00
支持以後嫌犯有拒捕警察就站好目送離開啊 為什麼要阻止逃跑是吧?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9-04 17:03:00
重點就真的違反比例原則啊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09-04 17:07:00
要喊謝謝光臨因為是服務業不能佩槍因為開槍會被告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9-04 17:16:00
先講新聞中的搶警車 這件事情根本沒發生嫌犯身中數槍坐在地上用手開車門 如果這是搶我也笑了前面一堆人沒看到新聞上的畫面一直扯衝撞
作者: xmanhman (johnsmith)   2017-09-04 17:38:00
坐在地上和搶警車是不同時間的事,前面已經有人講先前搶警車開槍制止,之後拉出來讓他坐地上等救護車某人一直把等救護車的坐地上說成搶警車是怎樣
作者: m6699 (<(‵▽′)> )   2017-09-04 17:49:00
你應該說,在逃離時若撞死人無罪,這樣就符合情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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