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工讀生遭詐17萬 超商竟求償30萬還告侵占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9-04 09:47:4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工讀生遭詐17萬 超商竟求償30萬還告侵占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楊姓男大生去年12月在新北市新店區一家萊爾富超商打工,值大夜班時接到詐騙電話
,歹徒誆稱總公司要核對帳務,指示他操作買遊戲點數,楊男上當匯了17萬元,店家事後
竟提告求償30萬元,甚至為逼楊男就範,另提告楊男曾侵占店內麵包等物品。楊男與謝姓
母親為此從花蓮的家遠道來台北開庭,怒控店家「險惡」。
楊母指出,她兒子去年11月經同學介紹進入學校附近的萊爾富超商打工,之前兒子並沒有
在超商工作的經驗,但工作約一個月,店長就調他去新店安坑的另家店值大夜班,前2、3
天有人帶領指導,之後就獨立作業。
楊母說,詐騙歹徒當天凌晨5時打電話來,兒子原本先打電話請示店長該怎麼辦,店長卻
連續兩通沒接,兒子才上當匯錢,後來店長聲稱其當晚在文山區的店值大夜班,手機沒帶
在身上而沒接到,要求楊男負起全責,每月從薪資中扣除1萬元賠償,楊男認為不合理拒
賠。
今年1月間,楊男騎機車摔車左手骨折,因此向超商請求離職,店長卻要他留職停薪,等
傷好再回去上班,楊男不想繼續在超商打工抵債,3月間由媽媽陪同與店家協商,店家堅
決要求楊男賠17萬元,否則要加告楊男曾侵占店內麵包等物品,楊母認為店家指控無理拒
賠17萬元。
5月間,楊男果真收到店家提出的損害賠償告訴狀,金額竟從原本的17萬元變成30萬元,
店家聲稱,他們向民間借貸墊付損失,約定2019年還款需付本息共26萬元;此外,楊男非
正常離職造成店長過勞,也請求賠償精神損失4萬元。隔月,楊男又收到侵占罪的刑事告
訴狀,迫使他們頻於奔命,兩度從花蓮北上赴新店簡易庭開調解庭,又到北檢開侵占案的
偵查庭。
在偵查庭上楊男強調,他沒有侵占,是有一個身障人士來店裡拿了麵包沒付錢,警察到場
處理時身障人士仍講不清,他乾脆幫忙付錢當作愛心,後來身障人士的家人來付錢,他就
把錢收下。楊母指出,店家只擷取錄影片段就指控她兒子侵占,就算真的侵占也只是幾十
元,根本只是挑毛病、逼他們就範賠30萬元。
以店主管名義提告的龐姓男子指出,楊男遭詐後,店家須立即把錢補齊給總公司,所以找
上能夠快速放貸的民間借款,豈知楊男丟下一句「我不做了」就離職,他們考量楊男年紀
輕,原無意追討債務,但楊母卻自己打去萊爾富總公司鬧,總公司要求他們處理,雙方於
是約在咖啡店協商。
龐男說,協商當天楊母態度凶惡,讓他們感到非常羞辱,自然沒有達成共識,當天談完楊
男母子一樣不聞不問,萊爾富總公司要求他們給個交代,他們再嘗試聯絡,楊男則用LINE
回覆「去告我吧,走法律途徑」,他們只好提告讓法院裁決。
龐男指出,楊男除因自己疏失害店家損失17萬元,並在付麵包錢事件中,擅作主張把發票
作廢涉業務侵占罪,此外還涉嫌多次拿店裡的東西,目前交給法院的證據只有70%,另有
30%的證據留在手上,30萬元的求償金額由法官決定合不合理,「你尊重司法,我們也尊
重司法」。(李奕緯/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brhqs4u
5.備註:
話說小工讀生法律上會有責任扛這17萬嗎?就算有過失感覺不對等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9-04 09:48:00
好有錢 有17萬可以匯
作者: QoGIVoQ (乳酸菌)   2017-09-04 09:50:00
做便利商店根本被當狗幹
作者: AOA2 (AOA)   2017-09-04 09:50:00
要告人把證據留在手上不交出來~要法官怎判案?
作者: SaintSeven (我喜歡妳)   2017-09-04 09:50:00
被詐騙17W智商
作者: PONANZA (電王)   2017-09-04 09:50:00
會被騙真的北七 關店長屁事 沒找到人就別匯錢啊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9-04 09:50:00
原來便利商店隨時有十幾萬可以讓店員動?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7-09-04 09:50:00
點數卡= =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7-09-04 09:50:00
17萬你匯出去的阿 怎不能賠?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09-04 09:51:00
不會做還硬要做 可悲
作者: howardyeh (arnan)   2017-09-04 09:51:00
那是公司的錢吧,公司敢給工讀生匯款權限就要敢扛責啊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9-04 09:51:00
他哪來權利調17萬
作者: PONANZA (電王)   2017-09-04 09:51:00
直接買十七萬的點數卡給序號吧 類似賒帳的概念
作者: preisner (ppp)   2017-09-04 09:51:00
再看看吧, 誰知工讀生的說辭是不是真的
作者: miacp ( )   2017-09-04 09:51:00
他不用有現金17萬啊,是收銀機短收17萬而已吧。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9-04 09:52:00
指示他操作買遊戲點數,楊男上當匯了17萬元(的點數)
作者: aeug2005 (aeug2005)   2017-09-04 09:52:00
感覺內情不單純
作者: baiya   2017-09-04 09:52:00
幹 懷疑 跟本是內鬼來應徵店員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7-09-04 09:52:00
你被騙的當然找你要啊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9-04 09:52:00
所以只有點數公司賺到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09-04 09:53:00
感覺不太對勁,也別單方面相信工讀生說詞
作者: gunfighter (B51)   2017-09-04 09:53:00
我是店長也會告 平白損失17萬 拿不回錢也要讓他留案底 讓他知道這天才拿公司錢給人騙17萬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9-04 09:53:00
17萬點數這樣不是算異常嗎? 當時發現一毛都追不回來嗎?
作者: dferww55   2017-09-04 09:53:00
這個工讀生可能會輸,有些公司不用賠是老闆好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9-04 09:54:00
這麼大筆點數進出,這要不要通報金管會XD
作者: ranefany (rane)   2017-09-04 09:54:00
總公司會早上五點打來,這工讀生的判斷有問題吧店家根本懷疑這有串通好吧
作者: dferww55   2017-09-04 09:55:00
只是賠30不太可能,應該就是賠17吧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9-04 09:55:00
他幫沒付錢的人付,事後人家家屬還錢,他因此挨告?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7-09-04 09:55:00
這工讀生也有問題 不合理的地方太多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9-04 09:56:00
而且工讀生也請店家提告了,應該是有自信XD
作者: Edbasu (聽風的歌)   2017-09-04 09:56:00
哪家?
作者: SuperUp (( ̄▽ ̄#)﹏﹏)   2017-09-04 09:57:00
店家真可憐~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7-09-04 09:57:00
大夜班怎麼有辦法拿到17萬公款??
作者: getwild (@@)   2017-09-04 09:57:00
後面有段怪怪的,店家為了上繳總公司,找民間借款
作者: pastor1982   2017-09-04 09:57:00
工讀生有打電話給店長,是店長自己沒接,我猜就算要賠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7-09-04 09:58:00
只是17萬,卻要求還30萬
作者: pastor1982   2017-09-04 09:58:00
最後法官應該也會依責任比去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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