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外配「通姦」不准歸化我國籍 台灣淪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7-08-31 17:35:52
※ 引述《cc21161 (戀愛技術學院)》之銘言:
: 上報
: 【獨家】外配「通姦」不准歸化我國籍 內政部讓台灣淪沙豬國
: https://goo.gl/BaHLEY
: 外籍配偶歸化我國籍的先決條件是「婚姻忠誠」,政府挨批管太多!據《上報》調查,內
: 政部正研擬歸化我國籍的新版條件限制,其中針對我國籍配偶不追究、不提告的外遇案件
: ,內政部也考慮要「懲處」、撤銷外籍配偶的國籍,遭質疑有擴權之嫌,像極了「怪獸家
: 長」。
: 去年底修正的《國籍法》明定,外國人要歸化我國籍,除要連續5年、每年合法居留183天
: 以上之外,還必須「無不良素行」。為此內政部今年6月中預告「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
: 辦法」草案,其中擬規範外籍配偶若有外遇等「妨害婚姻」的行為,就無法歸化我國籍;
: 已取得國籍者,若是歸化未滿5年,則將被撤銷國籍。
: 配偶不提告 一樣撤銷國籍
: 事實上,過去《國籍法》原就要求外國人必須「品行端正」才能歸化我國籍;去年底《國
: 籍法》修正後,「品行端正」用字改為「無不良素行」,這次預告的認定標準草案,不少
: 內容是沿用自舊制。
: 《上報》調查發現,此草案與舊制要求「品行端正」的要件相比,不同之處在於額外把「
: 未盡扶養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義務」,以及「有家庭暴力行為」等認定為「不良素行」
: 。
: 此外,過去只有規範,當外籍配偶經我國籍配偶提出告訴,有具體妨害婚姻、家庭事證時
: ,才不被允許歸化,或是會被撤銷國籍。但內政部研擬中的草案,等於「一網打盡」,就
: 算男方不提告,女方也恐因此淪為無國籍之人,有以行政權介入私人家庭關係的疑慮。
: 圖/有這些行為無法歸化我國籍:
: https://goo.gl/1Uhs6Q
: 內政部6月預告草案後,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隨即抗議,司改國是會議分組
: 會議已通過提案,建議「通姦除罪化」,內政部不該再以「高道德標準」作為移民歸化的
: 條件。
: 7月19日,移盟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蔡培慧陪同下拜會內政部長葉俊榮,希望內政部刪除
: 相關規範。
: 不過,據《上報》取得一份內政部在8月中釋出的「修正版草案」,其中還是把「妨害婚姻
: 」列為「不良素行」,僅加上「其情可憫或非出於自願者,不在此限」的例外說明。
: 通姦都要除罪化了 政府在想什麼
: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指出,配偶若依《刑法》告通姦罪,實務上大多會判6個
: 月左右、得易科罰金,在法官眼中被視為「微罪」,其實還是可申請到良民證。尤其現行
: 僅配偶有權提告,若連配偶都沒提告,內政部為何堅持要擴張行政裁量權,代替配偶去處
: 理刑法、民法及婚姻家庭法律規範之外的「道德」問題?
: 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祕書李佩香表示,所謂的「妨害婚姻」認定不容易,「如果雙方都外
: 遇怎麼辦,政府如何看待?」尤其既有法規已有懲處機制,社會各界也在討論通姦除罪化
: 的可行性,為何還要在歸化條件上設此門檻?
: 內政部擬以行政裁量權處理刑法、民法之外的「道德」問題,不只對女性不尊重,更是有
: 歧視外籍配偶之嫌。(圖片取自南洋台灣姊妹會)
: 移盟、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長期主張,「品行端正」或「無不良素行」太抽象,給行政
: 部門過大主觀認定空間,只要以「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約束即可,亦即
: 有「良民證」就可申請歸化。不過內政部並未讓步。
: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翟蘭萍接受《上報》採訪時,未對相關問題多做回應,她僅說目前還
: 在彙整民間團體意見,包括「妨害婚姻」等規定都還尚未定案,預計近期就會提出最後版
: 本、送法規委員會審查。
: 至於內政部為何堅持在「不良素行」認定辦法中放入「妨害婚姻」的條款?
: 沒有安分守己 社會就不認同?
: 據《上報》調查,內政部今年3月曾私下釋出一份「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草案,
: 當時就已把「妨害婚姻、家庭」列為不良素行。草案說明欄中還提到:外籍人士如以國人
: 配偶身分申請歸化,比一般歸化條件寬鬆,「為使其與我國人同屬一國籍,俾利共營婚姻
: 家庭生活,如與我國人婚姻關係中與人通姦、婚外生子,未安分守己,實難謂社會大眾所
: 認同之端正行為」。
: 內政部在說明欄中指出:「國籍之賦予係高權行為,應審慎嚴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人
: 通姦、婚外生子,僅因國人配偶未提出告訴,認定無不良素行許可其歸化,易遭誤解我國
: 縱容該行為。」
: 不過,內政部預告的版本遭移民、婦女團體抗議後,後續公布的草案版本,在法令說明欄
: 中,就不敢再白紙黑字「露骨」要求婚姻移民應該「安分守己」。
神經病,
配偶通姦 = 女方無法取得國籍 ?
我還以為配偶包含台女的外籍大dick男性、男男或女女的另一半勒.....
結果婦女團體跳出來,包攬配偶的所有定義,驅逐不忠配偶等於沙豬.....
沙豬眼裡,啥都是沙豬.....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17-08-31 17:37:00
母豬就滾邊吃土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8-31 17:37:00
呵呵
作者: billyooo1100 (Jason)   2017-08-31 17:40:00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8-31 17:43:00
你這樣忽略了外籍小dick男性的人權 我覺得不行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7-08-31 17:49:00
沙母豬教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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