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ddy98 (小迪)
2017-08-31 16:34:07我還記得,3年前曾把履歷刊登在104和1111
我只是刊登個人履歷和經歷而已,沒有主動出擊
結果不到2天,每天都有雇主,主動聯繫我
當時我要求打工的時薪是120以上...
每天都接2通以上的雇主邀約
飲料店、小吃店、小型批發店...都接過
可見得"計時人員"在勞動力市場是很缺的,而且供不應求
時薪120,是不是太便宜這些雇主們了
現在想想,當時還真是笨,時薪120根本是當狗奴才,
最起碼、最起碼,也要時薪300...
現在的僱主們也仍愛用計時人員嗎? 這樣感覺上當老闆好像沒有壓力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