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國民體育法修正通過!!!!!

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2017-08-31 15:07:16
體育署有公告修正(新增)條文前後對照,
其實也只有奧會保留中華,很多原本寫『中華民國』政府被改成各級政府。
另外,大概看了一下條文,其實法案是過了,
但是後續的一些命令還是要由中央機關也就是體育署來另外執行,
包含財報隱匿要怎麼處罰(這至少還有人民團體法可以規範到一點)
贊助廠商跟選手贊助廠商的關係要怎麼規範,罰則等
體育團體接受政府補助的規範...
這都要另外定施行細則來處理,
以現在體育署大多數官員都跟各項協會關係良好,
蠻令人擔心法案過了,但是施行細則在訂定上面卻給你亂搞。
所以,我個人是非常支持署、局、處等政務官可以政治任命,
這樣才能貫徹一個政黨在治理國家上的主張。
※ 引述《lbalo (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之銘言:
: 藉由這次國體法通過,單項協會面臨改選重組的機會,問個小掛
: 之前羽協在贊助商事件時(各賽事都有個案)爆出來
: 由於台灣選手參加國際賽事,都要統一由協會代為報名
: 因此等於是手握選手是否能參賽的大權,逼迫球員得接受協會的所有安排
: (EX:只得穿戴協會贊助商YY提供的服裝鞋子配件等,不論任何原因不得含扣)
: 有想反抗的或是違反規定的,就是大罰特罰,變相用報名權要脅
: 此例雖在球后戴姿穎身上踢到鐵板,但是其他實力和名氣沒這麼大的選手
: 則是得乖乖吞下去,相忍為國為協會
: 想請問這次國體法的更動,對於這種以報名權挾持球員個人意志和權益的行為
: 能有任何的撼動和根本上的改變嗎?
: 還是只是單純換一票人來把持這個機制,走另一套選員標準?
: 關心該項運動的民眾,是否能監督這種統一報名的絕對權力?
: (因為中華XX協會為國際XX協會的會員,所以擁有報名權這件事)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7-08-31 15:09:00
說你酬庸 你就酬庸
作者: allyoubala (噓~)   2017-08-31 15:13:00
每一條的實行計劃都沒定..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7-08-31 15:16:00
沒問題, KMT上台也一樣標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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