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5F (5F)》之銘言:
: 男持刀衝總統府 崗哨憲兵竟棄槍肉搏
: SETN
正哨的周姓憲兵見呂嫌持刀上前,一副「遇神殺神」的模樣,竟忘了舉槍射擊,而是選
: 擇與之肉搏,兩人扭打成一團,直到其他憲兵趕來幫忙,呂嫌才被制伏,而周員的步槍則
: 是棄置在地,經他人提醒才撿起收好,倘若歹徒不只一人,步槍被第二名歹徒撿起掃射,
: 後果將不堪設想
先說我不是檢討受害者且中壢李姓(起手式?
總統府那個當事門(幾號門忘了),縱深窄,
如果犯人已通過前幾個關卡,而那前幾個關卡人員沒發現,或是有發現沒有回報,
或是來不及回報,等到該憲兵看到犯人時,已經是在他面前幾公尺而已,如果犯人用衝的過來,不到幾秒就會接觸到。
有當過兵的各位鄉民想想,如果是你,在這種沒回報的突發狀況又極度緊張下,你是否可以在幾秒內執行子彈上膛拉拉柄之類的動作(本人退伍多年都忘光光還給國家啦?)並且瞄準開槍,更何況彈匣前一兩發可能是空包彈鳴空示警用,敢不敢開槍是一回事(社會輿論壓力或是本身殺人的恐懼),想開槍但來不及又是另一回事。還有就是台灣真的要對用槍時機多點正面態度,不管是政府還是百姓民眾。
雖然有點馬後砲,但我覺得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不應棄械直接與犯人肉搏,危險性原文也有講,如果犯人是複數的,被另一個犯人F4撿骨後大爆射,GG。
風險較低的應變,就是手拿槍管末端,用槍托那面揮舞格擋妖刀攻勢(握槍管是因為槍托那端質量較大好甩,離心力? 而且槍身長和妖刀長度不會差太多,攻距上不會劣勢)。但也不是要你和犯人刀光劍影玩c8763,而是要"被動的" 風爭 拉打 格擋兼打帶跑,而且是往總統府外的方向帶,如果犯人不鳥你而往府內跑,就嘲諷他阿.「正面上我阿!」或用槍托poke他吸住仇恨值,堅持10秒到其它趕來的DD法師補師(X)特軍警(O) 的支援,副本攻略成功!!
才怪,回村準備被村民的輿論譴責吧QQ
以上是小弟中壢李姓的檢討被害人
內容有點戲謔,深感抱歉
祝那位英勇的憲兵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