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悲慘世界」真實版 法院查封貧女僅有840

作者: Belinda5566 (En La )   2017-08-18 08:59:48
「悲慘世界」真實版 法院查封貧女僅有8403元
三粒.106.8.1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位貧女幼年時,從未謀面的父親以她名義打官司敗訴,
讓她背負7萬元訴訟欠費,現今擔任洗頭妹的她,去年遭高雄地院追還這筆連同利息已13
萬元的欠費,才驚覺自己竟身背「債務」,且全部存款僅8千多元的戶頭也遭查封。律師
楊岡儒昨以電影《悲慘世界》為楔子撰文,揭露貧女遭司法追償訴訟費的悲慘案例。
律師臉書揭露 籲正視司法改革
貧女經律師協助反映,該筆8千多元是當事人「生活必須」的款項後,雖於去年10月暫獲
高雄地院撤銷執行查封,但13萬「債務」依然存在,只要被發現她有「生活必須以外」的
財物,仍會被執行。
高雄地院暫時撤銷查封
楊岡儒指出,從3歲到成年從未知悉的案件,卻要遭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讓當事人痛苦至
此,「司法界如此,虐民之行如斯,怎侈談司法改革?」他在臉書撰寫公開信給蔡英文總
統,籲正視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楊岡儒以「貧女8403的哭泣」為題的公開信指出,貧女3歲時父母離異,開計程車的母親
在澄清湖車禍墜湖溺斃,小女孩未分到母親一文遺產,與阿嬤相依為命。
未料8年後(93年),素未謀面的父親以監護人身分,代當年11歲的貧女向自來水公司(
澄清湖管理單位)提告求償約296萬元,一、二審都以提告「逾兩年侵權時效」判敗訴,
但訴訟費7萬多元得由小女孩負擔;問題是,這件訴訟,當年小女孩根本不知情,連爸爸
都沒見過。
律師︰貧女在法院外哭泣
高雄地院94年裁定7萬多元訴訟費由小女孩負擔,當時小女孩才12歲多。事隔11年,院方
去年1月卻查封當時23歲貧女郵局帳戶內僅有的8403元,她才知道當年有欠訴訟費,加上
利息已13萬元。楊岡儒得知後,義務幫她打官司,但「一次又一次看到貧女痛苦,甚至在
法院外哭泣」。
失聯父打官司 害貧女背債
楊岡儒昨表示,那位「害」貧女不淺的父親,從沒出現過,他曾試圖透過調卷協助貧女尋
父,但法院不讓調卷。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洪能超指出,法院已在105年10月11日以戶頭內的8403元屬當事人「生
活必須」款項,撤回對該女戶頭的查封。至於當初會執行,是因事務官回報該錢為保險扣
款,非生活必須款所致,希望外界不要誤會。
備註:
難怪臺灣弱智越來越多,搭上新一波失智列車
有沒有用標題殺人的八卦?
作者: WayneCSH (Wayne25611001)   2017-08-18 09:00:00
失智列車 開放上車
作者: hipocritos (兔尾)   2017-08-18 09:01:00
以下開放法匠護航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8-18 09:01:00
幸福城市
作者: FK56 (幹56)   2017-08-18 09:02:00
這種惡法絕對有法匠會護航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8-18 09:02:00
法律人7pupu
作者: mobet (酷爸)   2017-08-18 09:03:00
台灣20年來都法律系的當總統,超重視法律先進不需改革,退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7-08-18 09:04:00
孫道存吃大餐開名車爽歪歪 小老百姓就追到你死 科科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7-08-18 09:04:00
法匠: 惡法亦法 ^_<
作者: hipocritos (兔尾)   2017-08-18 09:05:00
法匠:法是完美的!法就是真理!愚民不要反抗
作者: Lornerice   2017-08-18 09:06:00
QQ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7-08-18 09:10:00
幹 法官是在想什麼會這樣判......
作者: SosoDEmoN (收收)   2017-08-18 09:11:00
太慘了......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7-08-18 09:11:00
列車長沒說開車,你不能自己開出來,ok?
作者: bab7171   2017-08-18 09:15:00
恐龍法官一堆,台灣真是鬼島
作者: johnang (johnang)   2017-08-18 09:19:00
說好的司法改革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8-18 09:20:00
放心 要修法也是先修屁眼愛好者結婚的法 輪不到正常人
作者: tomshiou (( ̄︶ ̄))   2017-08-18 09:24:00
法律是為了有錢人而設立的
作者: diggi   2017-08-18 09:24:00
並不是法院判賠,我才是他父親以她名義提告時,依法聲請訴訟救助,所以起訴時並未繳交裁判費,等案件敗訴時,方依法續繳付。但按文內所示,她不知此冒名訴訟,所以欠費至今。而依內文法院依法執行後,發現為生活所需而未繼續執行。但未執行前,法院根本不知道是否為生活所需,何有恐龍法官之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8-18 09:25:00
新人類推文超好笑
作者: diggi   2017-08-18 09:25:00
譏。我猜是
作者: colawei (就是可樂)   2017-08-18 09:26:00
如查證屬實 有良心的檢調及法官就自己把這筆帳結了可惜在台灣的檢調及法官 很多都沒什麼良心
作者: allinchaos (嘖嘖)   2017-08-18 09:28:00
一堆連內文都看不懂的 在那邊嗆法匠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8-18 09:32:00
去年就撤回查封了還寫這種譁眾取寵的文章 想紅?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8-18 09:36:00
法官把帳結掉被告圖立罪誰負責?講幹話大家都很會就沒有法條可以讓法官把帳結掉,現在要法院違法行政嗎?
作者: ppttpptt (ㄎㄎㄎ)   2017-08-18 09:43:00
不要臉的法匠,還敢說已盡力協助,幹!
作者: seiko2023 (seiko)   2017-08-18 09:44:00
樓上幾個法匠森7777777777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