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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左轉害人自摔身亡 竟嗆:沒撞到也有事喔
2017-08-17 17:28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4月駕駛小貨車行經仰德大道時,因左轉
時駛入對向車道而害黃姓機車騎士自摔身亡,但游到案堅稱兩車沒有碰撞,開庭時還嗆「
沒撞到也有事喔」,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他犯後態度惡劣,且事發1年仍未與家屬和解,
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1年2月,可上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游男犯後態度惡劣,且事發1年仍未與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將他
判刑1年2月,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判決指出,游男當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才害黃男自摔,並出現顱內出血、氣胸等症狀,送
醫急救3天後仍不治,但游出庭時雖坦承駛入對向車道,卻堅稱沒有與對方發生擦撞,且
是停好車後才聽到後方傳來撞擊聲響,下車後就看到黃人車倒地,甚至還向法官抱怨:「
沒碰撞到,這樣我也有事喔?」
但法院調查,該路段設有雙黃實線,依法不能隨意跨越,但游不僅違規駛入對向車道,將
車子停到私人土地上,且案發後還擅自移動車輛;此外,他在警詢時供稱自己左轉後約4
、5秒才聽到撞擊聲,但在法院開庭時又改口說是1、2分鐘後聽到碰撞聲,說詞明顯前後
不一。
法官認為,游男事後飾詞狡辯,對於事故沒有責任心,且車禍發生至今已超過1年,仍未
賠償黃男家屬分毫,犯後態度十分惡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