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錄一下黃臉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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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司改國是會議不討論「參審 vs. 陪審」,結果交給司法院組成的「委員會」決定
草擬法案。請問司法院,6月早已組成的委員會,為何到現在委員名單還不願意公布?為
何研擬進度、討論內容也不公開?
我了解「參審」、「陪審」各有支持與優缺點,也尊重各個不同論者的選擇。但是,正是
因為如此,才需要公開的政策辯論,交由人民公評,然後作成政治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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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有些人只看個新聞就能抹黑成作秀,真的是專業啊。
※ 引述《gyGirl ()》之銘言:
: 黃國昌自己讀法律應該也知道
: 陪審、參審制沒什麼好臭屁的
: 真正法律的權威大部分仍然推舉歐陸法 而不是英美法
: 台灣沒有聯邦這種東西 也也大多參考歐陸法
: 最近會吵陪審、參審主要是法官量刑部分
: 但實其陪審團制中的陪審團是沒有量刑資格的
: 就像電影上的陪審一樣 大家想必都看過
: 陪審團只要在那裡打完嗑睡後講guilt或是not giolt
: 陪審團先確定審判中的被告是否有罪 然後量刑部分還是交給法官
: 法官也要寫一大堆判決的事由、搜證內容說明等等
: 其實工作還是由法官來做 但多了陪審團制後法官要接待陪審還又多了很多手續
: 請了一大堆不是專業(陪審團會拒絕法學院背景人士)的人來參與審判
: 其實比非陪審、參審還要麻煩
: 而且法院判決過程都早就公開了
: 原先陪審制是要確保被告免於冤獄或無辜等等問題 是要保護良心者免於司法迫害
: 現在的資訊很發達刑事被告也都有免費義務律師協助 所以陪審、參審的重要性沒那麼高
: 唯一需要陪審制的是軍法審判 冤獄可能較高 但也已修法完畢
: 總結做秀意味還是比較濃烈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