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到底有沒有被強姦啦?

作者: SteelALC (藍色PTT)   2017-08-13 10:32:18
※ 引述《arrenwu (柊真雪超級可愛)》之銘言:
: ※ 引述《SteelALC (藍色PTT)》之銘言:
: : 話說回來,上述案例,如果發生在學生滿16歲
: : 你的價值觀,這案例是強暴嗎?
: : 你覺得他們是正常的交往嗎? 社會價值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嗎?
: : 又或者是,你覺得自己的兒女跟這樣的老師交往,是正常交往,沒關係嗎?
: 社會價值... 就都給你講就好了
: 考慮16歲以上的情況。
: 一個帥哥高三學長,狂吃高一16歲妹,
: 半年換一個,可能還被朋友虧說是專業開苞機器,請問這個是正常交往嗎?
: 大家都會說不是
: 社會價值有不容許嗎? 我看也沒有啥問題啊
對阿~這個當然沒有啥問題啊,但,這跟林案有何關係?
: 到處都有這樣的人,也沒看過這種人被一堆人圍剿或上網狂轉貼文章幹爆
: 奇怪 到底正常交往的標準是啥?
: 整天哭爸年齡差,年齡差到底有啥問題?
只有年齡差距嗎? 你腦殘嗎? 你不知道狼師們都已婚嗎?
再說,年齡差距就代表社會化程度的差距
16歲一輩子都還在學校,他的人生他的世界,就是只有書本、老師、同學、父母
價值觀單純,他們可能不知道,老師只是社會上的一種職業
只是用來教育的人,但對他們而言老師可能是天!
你有小孩就知道,有多少小孩是把老師的話當聖經的
: 有巨大年齡差距的夫婦也不是第一天了
: 問題不就是有沒有一個善終?
: 結果年齡差距不大的時候,有沒有個好結果又變成大家覺得沒什麼差
: 甚至還會嘴說「這就是戀愛」或者「感覺沒了沒辦法」
: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些人整天用不同標準看事情生活都不會崩潰嗎?
: 要是我早就崩潰了
你是應該崩潰阿,會拿學長來對比已婚男老師,就是相同標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4:00
我沒啥好崩潰的啊 因為在我看來兩者是類似的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8-13 10:34:00
他已婚 那就是一個出軌 一個做小三
作者: whitefang10 (醉玉月琴)   2017-08-13 10:35:00
16歲還會把老師的話當聖經,而且還是補習班老師,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5:00
而且林又不是不知道老師已婚
作者: whitefang10 (醉玉月琴)   2017-08-13 10:35:00
本呵呵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5:00
你要把老師當聖經沒差 就很像相信總裁一定愛我一樣
作者: Cum5566 (射惹ㄦ5566)   2017-08-13 10:35:00
侯~罵人腦殘 你要被告囉 快寫哭哭信吧 我備份到他信箱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13 10:36:00
我國小就天天嗆老師了,16歲還把老師的話當聖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6:00
或者像有些女生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改變花心男
作者: lites (淡)   2017-08-13 10:36:00
有小孩就知道 很多學生把師長的話 當屁放啦 當聖經??? 小學中低年級才會好嗎 高年級都當面嗆老師了 20年前的教育環境跟網路世代的教育環境 早就不同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7:00
扯社會化程度差異我更看不懂 這到底有啥問題?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7-08-13 10:37:00
16歲還把老師說的話當聖經的是少數中的少數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13 10:37:00
楊振寧八十幾娶二十幾也沒人敢講話說白了不就是成功與否的問題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8:00
這時候兩個人修幹 難道又要有人跳出來叫不公不義?所以我才說一直以來都是在看結果而已但是你只看結果的話,高中交往後來分手的案例一堆你們每天生活在這種矛盾之中,不覺得很累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8-13 10:38:00
你到底要不要說一下 是誰跟你講PTSD=被性侵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13 10:39:00
重點是外遇啦,當然我也不排除強姦的可能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39:00
外遇那受害者就是佛地魔陳的老婆而已外遇這件事情 林奕含不會是受害者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8-13 10:42:00
原來好學生是這樣啊 以前我們小五小六三句不離起秋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8-13 10:42:00
我只看到愛幹又不自己承擔責任的兩個垃圾 兩個都是
作者: lites (淡)   2017-08-13 10:42:00
以前的老師愛體罰沒事 現在體罰準備被家長告 打太兇還會被解聘失業 這都有真實案例 教育時代早就不一樣了 以前自己當學生的遭遇 跟現在的教育環境 嚴重脫離現況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8-13 10:43:00
全班故意氣走正經嚴肅的女老師為樂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8-13 10:43:00
我真的覺得 可悲 可悲 可悲 相當可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13 10:44:00
所以講了半天 根本不需要在補習班老師的身分上面打轉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7-08-13 10:45:00
十幾年前 我國中女同學就一直跟校外人士打砲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13 10:45:00
要是精神狀況能當證據,早就當證據了
作者: lites (淡)   2017-08-13 10:46:00
16歲的高中生 知道補習班老師已婚 還在一起 真的受害者應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7-08-13 10:46:00
你沒接觸過不等於 沒有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8-13 10:47:00
自己去查一下DSM好嗎 維基 笑死了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8-13 10:47:00
事實就是連起訴都沒有啊 之前不就一個親生女兒告老爸 檢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13 10:48:00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8-13 10:48:00
察官也是拿精神病就診起訴啊
作者: lites (淡)   2017-08-13 10:49:00
民國88年 教育基本法公布就明定 不能體罰了 家長告老師的法源就是這條 距離現在 也快20年前了
作者: TsaiMoshia (Moshia)   2017-08-13 10:55:00
受害者是他老婆,林就是小三加上精神問題自殺。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7-08-13 10:55:00
疑問句以為可以脫罪咧…該感謝很多人懶得告
作者: patrickhou (阿澤)   2017-08-13 10:55:00
所以到底怎樣你們74團才會滿意
作者: lites (淡)   2017-08-13 10:56:00
加害人學生陳女自殺 加害人老師陳男雖然沒自殺 但人生也身敗名裂 各自付出代價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2017-08-13 10:58:00
以林的聰明才智和家世背景 怎麼可能以為老師是天
作者: musmusker (musmusker)   2017-08-13 10:59:00
16歲了還拿國小生價值觀來列舉
作者: Zombieslayer   2017-08-13 11:11:00
16歲毛長齊了 腦袋還沒長好嗎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8-13 11:39:00
是十六歲不是十歲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7-08-13 11:48:00
每個人的生長軌跡不同。林是那種科展被老師稱讚會雀躍發文;因為喜歡國文而喜歡國中國文老師,然後因表現好被老師稱讚又更愛國文,能享受這種美善循環的孩子;是即使被她喜愛的同學招呼下課打球,也仍堅持在座位上算數學的學生。對這樣的人來說,知識(特別是國文)的價值及傳授者(老師)的地位自然很高。那些說自己國小就在嗆老師的,你們的成長軌跡跟林有類似嘛?不相同沒關係,你們一定也有當下珍視的人事物,用這些人事物對你的影響力去推想林的處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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