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5元珍奶喝到蟲蟲!女客「一口價」求償6

作者: arch20161219 (hahaha)   2017-08-11 08:50:04
對方想敷衍了事 認為退費加道歉=無價
那麼也不用浪費時間跟他囉嗦
先找媒體快速打擊 (目前已做
接著直接找律師寄存證信函
然後直接請律師寫狀紙 告民事求償 來個法律訴訟長跑賽
律師費 車馬費 都要涵蓋在求償金額內
前提是那個女森要有錢有閒
如果跟阿肥一樣醜窮宅 能將此事鬧上新聞就該知足了
畢竟這邊是鬼島 不是白人天堂
※ 引述《wwf0322 (奴才)》之銘言:
: 來源:ettoday
: 45元珍奶喝到蟲蟲!女客「一口價」求償6600:害我大吐特吐
: http://i.imgur.com/Ng28kZe.jpg
: ▲張姓女客PO文指控,喝茶的魔手喝到大昆蟲,害得她大吐特吐。(圖/翻攝爆料公社)
: 記者莊智勝/採訪報導
: 一隻蟲,開口索賠6600!台南一名張姓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指控,7月25當天到連
: 鎖飲料店「茶的魔手」大灣店購買珍奶,但卻喝到一隻大昆蟲,害得她大吐特吐,結果店
: 家事後竟不願給個交代,只好「呈上事實」給網友。對此,大灣店何姓店長則PO文反擊,
: 表示當下已立即退費並道歉,但張女求償開口6600元,讓他們完全無法接受。
: 張女在PO文中指出,上月25日當天購買了一杯大杯的珍珠奶茶,返家後喝了幾口,卻吸到
: 一隻跟粗吸管口徑差不多大的昆蟲,而且還吸進嘴裡,害得她跑到水槽大吐特吐,「我心
: 裡產生很大的陰影,無法抹去,店家說要打電話給我也沒打,我還等到晚上再自己打趣,
: 結果卻被掛電話!我給了很多天處理機會,既然不願給個交代,只好把事實呈上囉!希望
: 未來能重視食衛問題,為人民健康著想!」
: 該篇PO文一出,立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茶的魔手」大灣店店長在近6小時後也於爆料
: 公社PO文反擊、澄清,「當下我們第一時間就有跟客人道歉及退費,這之後她又一直瘋狂
: 打電話來要求精神賠償。我們詢問要多少,她也不直接回答,而是說她之前在某間月子中
: 心也吃到蟲,對方賠償她6600元的紅包加當天三餐免費。她問我們,這樣要如何處理?」
: 記者實際致電詢問何姓店長,她表示,張女購買飲料的時間是25日中午近12時,直到下午
: 5時左右才打電話來說她喝到蟲,當天立刻就請店內職員道歉,並退款45元,這部分皆有
: 錄影存證,但她事後又開口要「精神賠償」,並舉出月子中心的例子,影射要價6600元,
: 真的不合理。
: 何姓店長說,張女在事後連續一個禮拜都打電話來店裡「求償」,但有時候職員必須要接
: 客人訂單,電話會佔線,並非是故意不回覆她。記者追問,若覺得張女要求的6600元賠償
: 不合理,那賠償金額該多少業者才會接受?何姓店長則說,這部分已經呈報上總公司了,
: 該賠多少要由總公司作決定。
: 此外,何姓店長也表示,對於客人反映的問題,店家這邊一定虛心檢討、改善,今天(10
: 日)衛生局也有來店檢查,「我們也都全力配合,致力提供給消費者更優良的品質與服務
: !」
: 對此,網友也紛紛表示意見,「總覺得這位消費者到哪裡都能吃到蟲」、「打來說吃到蟲
: 的時候都已經過5個小時了,不覺得哪裡有問題嗎?」、「6600也太獅子大開口,這只是
: 一杯45元的飲料耶!」
: ▼店員向張女道歉、退費的過程全都有錄影存證。何姓店長澄清,並非像張女所言「不願
: 給個交代」。(圖/翻攝爆料公社)
: http://i.imgur.com/7jsgedZ.jpg
: 連結:
: https://goo.gl/YifvXb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6-08-11 08:50:00
這成本絕對超過6600吧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08-11 08:51:00
律師一審5萬上下,6600都給不起,就不要後來倒賠
作者: LipaCat5566 (不斷與時間競賽)   2017-08-11 08:51:00
告死他 馬的
作者: ILoveKMT   2017-08-11 08:51:00
就是有很多智障 台灣 消費者權利 才會很爛
作者: enjoy5566 (硬久56)   2017-08-11 08:52:00
之前喝85 完全一樣的蟲 大蒼蠅 吸起來以為是大吸管 超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17-08-11 08:52:00
在國外可能賠到脫褲
作者: randall1234 (威軒沙)   2017-08-11 08:52:00
律師費不能算在賠償裡面好嗎,鄉民素質....
作者: drigo   2017-08-11 08:53:00
吸到蟲還吱吱叫 上次板上有個鄉民在淡水吸酸梅湯吸到底部
作者: randall1234 (威軒沙)   2017-08-11 08:53:00
告起來絕對是自己倒賠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7-08-11 08:56:00
最後一句話錯了、你好好想想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8-11 08:56:00
訴訟費的確無法求償,去google吧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8-11 08:59:00
只有民事三審才明文涵蓋
作者: justbekilled (空之陰)   2017-08-11 09:07:00
ㄏㄏ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8-11 09:17:00
該不會自己丟進去的吧!
作者: The5F (5F)   2017-08-11 09:22:00
你確定會贏?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7-08-11 09:23:00
律師費一直加碼上去不就告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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